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市场询价公告二次

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市场询价公告二次

按照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海南省卫生厅)和海南银保监管局(原海南保监局)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统一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琼卫法规〔2010〕21号)和《海南省医疗责任保险实施细则(暂行)》的相关要求,我院将对医疗责任保险项目进行市场询价后再挂网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保险公司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骨科与糖尿闰医院医疗责任保险

二、医院投保评估数据(实际数据以合同内容为准)

1.床位数:129张;

2.医生数:66人;

3.护技数:169人;

4.上年度出院人数:3705人;

5.上年度门诊人数:*****人;

6.保险期限:1年。

三、保险赔偿限额要求

1.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RMB ?500万元;

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RMB ?70万元;

3.每次事故每位患者赔偿限额:不低于RMB ?50万元;

4.每位患者医疗美容整形诊疗赔偿限额:不低于RMB ?40万元;

5.每位患者外请会诊医师费用赔偿限额:不低于RMB ?2万元;

6.仲裁或诉讼费用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不低于RMB ?15万元;

四、保险公司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保险、电力等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具有医疗机构责任险等相关保险业务的经营资质的保险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证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下载信用信息”里面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提供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以后的查询记录打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

4.具有在海口市内履行服务义务能力,能够协调处理医疗纠纷调解事宜(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

6.请满足上述条件的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并将上列资料列明目录表,按顺序排版资料,打页码,正反面打印,以上资料如有按国家相关规定不需要具备,无法提供的,应出具相关说明凭证。

五、询价事宜

1.保险公司需向我院提供保险方案和报价单(保险方案与报价单须盖章密封待询价会时再开启);

2.保险公司需提供公司代表人员工作证明、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授权代表)、联系方式等,询价会时须由该受托人参加;

3.应价报名截止时间至2024年4月12日(节假日休息)上午11点,请有意向的保险公司于截止日期前到海口市秀英区长秀路3号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门诊2楼******室递交相关资料,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超期不再受理。

六、询价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4年3月29日


标签: 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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