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智慧图书馆配套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宁夏大学智慧图书馆配套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大学智慧图书馆配套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17.8万元

最高限价:17.8万元

采购内容:

项目执行期:宁夏大学智慧图书馆配套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理服务。

项目建设内容及中标情况参见“宁夏大学图书馆设备采购”相关内容(不含工程) (ccgp-ningxia.gov.cn)"。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有意参与本次采购的单位,请电话咨询

联系人:张华,联系方式:158*****665

请将投标文件于2023年2月4日上午9:00前发送至邮箱ndtzh@nxu.edu.cn,过期视为无效。项目评审拟于2023年2月4日上午10:00线上进行。具体评审待校方确认投标单位后通知投标单位线上参与会议号,请投标单位在邮件中明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宁夏大学图书馆

2023年2月2日

附件:

宁夏大学智慧图书馆配套项目

监理服务技术要求

一、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监理要求及规范

1.监理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

工期控制目标:项目工期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成。

投资控制目标:项目总投资必须严格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以内。

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2.监理范围、周期

监理独立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对《宁夏大学智慧图书馆配套项目》负责,其职责包括: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并落实合同相关事项,执行招标方的决定,监督管理承建商严格遵循合同、协议的约定开展工作,严格控制项目三要素(质量、进度、成本)以保证项目按质如期完成,审核和控制项目变更,管理项目文档和资料等。

负责制订项目的监理工作规划、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各子项的监理计划,并提交招标方审批。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监理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项目合同、设计文件和各种约束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对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的适用性全面负责,监理应以此为依据审核承建方的项目计划、设计文档、变更、问题跟踪等过程文件和技术文档等。

监理负责对子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成本控制,负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在项目各有关方之间进行协调,保持关系融洽顺畅,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符合招标方的要求。

项目执行周期:60日

三、监理服务内容

在业务单位与承建单位完成合项目同签订后,开展以下工作:

1.项目深化设计阶段

1.1项目深化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a)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充分考虑目标系统与现有系统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

b)承建单位提交项目设计方案报审表后,监理机构应对与项目需求的符合性,项目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流程及技术保障措施的合理性,项目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其文档的完整性及其他必要的内容进行审核:

内容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项目设计方案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项目设计方案报审表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c)必要时,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评审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设计方案存在缺陷时,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承建单位对“评审整改意见”的落实;

d)监理机构应根据业主单位设计方案,确定对项目进行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监理细则的内容;

e)承建单位提交项目阶段性测试验收方案报审表后,监理机构应组织业主单位及相关人员对项目阶段性测试验收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项目阶段性测试验收方案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测试验收方案报审表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1.2项目深化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

a)承建单位提交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后,监理机构应依据承建合同对设计阶段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进度计划报审表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b)承建单位提交项目进度计划报审表后,监理机构应审核项目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各阶段工作成果的判定依据及其可操作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项目进度方案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进度计划报审表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c)监理机构应根据承建单位项目进度计划,确定阶段性进度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监理细则的内容。

1.3项目深化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a)监理机构应依据招投标文件、承建合同,审核项目计划、设计方案中所说明的工程目标、范围、内容、产品和服务,对可能的投资变化,向业主单位提出监理意见;

b)监理机构应控制设计变更,变更应由三方达成共识,并做项目备忘录。

1.4项目深化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

a)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业主单位或承建单位合同变更的申请,协助保持合同、协议及其附件内容的时效性、一致性;

b)监理机构应及时对合同的变更结果做项目备忘录。

1.5项目深化设计阶段的信息管理

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并要求各方在项目工作中贯彻执行;应对设计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项目备忘录,并由三方签认;应要求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妥善保管有关的文档资料;应妥善保管项目设计阶段的文档,如项目计划、设计方案及监理文档,并监督检查项目文档的时效性和可用性;应对项目中各方提出保密要求的信息实施保密,尊重各方的知识产权。

1.6项目深化设计阶段的协调

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确定项目设计阶段的协调形式和方法,如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等,并在项目过程中执行;应协调业主单位调动适当的资源,配合承建单位完成项目设计前期的调查和分析工作;应对设计阶段出现的变更提出监理意见,协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达成一致;应对设计阶段协调的结果做项目备忘。

1.7项目深化设计阶段的监理流程

项目深化设计阶段的监理流程参见《信息项目监理规范》。

2.项目施工阶段

2.1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2.1.1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的检验验收

监理机构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所需材料、设备交验单,协助业主对所列材料设备的数量、型号、产地、技术指标、质量合格证和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进行审核检验;对关键材料、设备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合同约定和技术规范的,由项目总监签字,同意验收通过;对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技术规范的,责令整改后,再行验收;

2.1.2施工质量的事中控制

1)监理机构应该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征,制订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计划,确定控制手段;应对项目的各个阶段或节点进行质量控制,坚持上道阶段或节点不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下个阶段或节点的原则。某个阶段或节点完成后,由承建单位出具检验方案,经项目总监审验同意后,先由承建单位按照检验方案自检,并出具检验报告。

2)对隐蔽项目的检查验收:隐蔽项目完成后,在隐蔽前,先由承建单位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和验收通知单,由监理单位到现场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合格后,才可开工。

3)监理机构应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令:为保证项目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总监有权指令承建单位停工整改。

(1)项目质量出现问题或问题未得到纠正而继续作业。

(2)擅自使用未经认可的材料或设备。

(3)擅自将项目转包。

4)质量技术签证:凡质量、技术方面问题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总监签字。特别情况,可由项目监理组成员初签,最后必须由项目总监补签方可生效。

5)监理机构应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在必要时,由项目总监组织业主、承建单位、监理人员召开现场质量协调会,协调解决质量问题,会后印发会议纪要。

6)监理机构应分阶段向招标人汇报有关项目质量动态情况。

2.2项目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监理机构应对承建单位提供的经委托方认可的施工计划中各节点的工期进行监督;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阶段性工期和总工期进行监督。

2.3项目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监理机构应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控制索赔事项。

2.4具体监理内容:

监理机构应制定监理所需的准则、核对单、表格和证书等;应建立监理程序和行政管理体系;应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协助各方的配合和衔接。

监理机构应确保监理组织能有效地和顺利地进行监理,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建单位委派的管理、骨干人员,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及物质、设备投入计划和来源;应督促承建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项目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对项目科学、规范、文明地组织施工,全面监督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定期向业主报送监理报告和进度报表;检查安全防范措施;应对项目各工序进行质量跟踪监督管理,并按规定进行抽检;严格对隐蔽项目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验收(实行旁站监理制度)。根据操作工艺与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项目的施工质量;应对项目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负责把关,根据业主确定的需求确认增减情况;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等审核承建单位完成的项目量,采取有效手段,配合业主、审计部门的造价控制;负责协调项目各参与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督促有关单位提供技术档案及竣工验收资料,并审查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检查项目进度,督促承建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防止环境污染;主持与承建单位的每周例会,以审查图纸、项目进度和其它有关事务,保存经有关方签字的会议记录;编写并保存各类监理工作报表、报告和竣工报告;监理任务完成后,向业主提交一份完整的项目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和图片、声像资料);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应承担的工作。

3.项目验收阶段

监理机构应组织实施项目的单项项目验收、整体项目初验及整体项目终验工作:

3.1单项项目完工后,先由承建单位初验合格,再提出验收申请表,分系统测试表,招标人和监理签字同意才能进行单项项目验收。验收是进行单项项目系统测试,形成分系统测试报告,质量合格后签署单项项目验收证书。

3.2由承建单位提交初验报验单、项目技术资料、单项项目验收证书、质量签证文件、项目验收方案和系统测试报告等文档资料;项目总监审核竣工图及相关技术资料,组织系统初验,形成初步验收系统测试报告,初验合格,签署初验合格证。初验不合格,由承建单位继续调试。

3.3整体项目初验及试运行完成后,由承建单位提交项目终验申请、项目终验方案及试运行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总监审核项目终验方案及相关技术材料,组织项目终验,形成项目终验报告,终验合格,签署终验合格证书。终验不合格,由承建单位继续调试。

3.4监理单位应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竣工验收报告,并提出监理意见;根据承建单位的竣工报告,提供项目质量检验报告。

四、监理工作要求

1.质量控制措施

1.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和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

1.2技术措施: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

1.3经济、合同措施:严格质量检验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建议招标人对中标运营商进行的经济处罚。

2.进度控制措施

2.1组织措施: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2.2技术措施:建立施工进度计划体系。

五、监理定位

监理应在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合同、初步设计文件和各种约束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开展监理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监理原则,是独立的第三方。

监理对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在本项目的适用性全面负责,监理应以此为依据审核系统承建商的工作质量。

监理负责对本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成本控制,负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安全等方面在各有关方之间进行协调,保持关系融洽顺畅,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符合招标方的要求。

制订公开、透明的监理工作流程,对监理的各主要工作环节规定工作时限,对施工过程的关键阶段设置检查点。

监理应对现场监理工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行使有效管理,对监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过错、失职、渎职行为负完全责任,项目监理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监理工作人员能够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独立的监理原则。

六、监理机构要求

本项目监理单位应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该监理机构必须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项目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七、管理水平

具有完善的单位规章制度和一整套有效的项目监理管理方法和手段,并能够有效执行。

八、主要工作成果

监理机构工作的推进主要通过规范的文档机制体现出来。各级文档至少应包括:

1.监理工作计划

2.项目周期性报告(周报、月报)

3.项目的专题报告(建议、评估意见)

4.监理通知

5.监理指令

6.项目支付签认单

7.项目备忘录

8.项目结束总结报告

9.其它(会议纪要、工作规范、说明文件)。

10. 硬件、系统软件的验收报告

11. 集成商的安装、集成验收报告

上述文档应做到规范、完备、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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