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大坪镇新福村昌坑角桥头道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普宁市大坪镇新福村昌坑角桥头道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宁市大坪镇新福村昌坑角桥头道路提升工程,经新福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业主为普宁市大坪镇新福村村民委员会(下称新福村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普宁市大坪镇新福村。

  2、建设规模:计划总投资******.14元。

  3、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普宁市大坪镇新福村昌坑角桥头道路提升工程,详细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或小型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单位可自行联系新福村委会出示有效证书后到现场考察并索取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大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咨询,请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及本单位的有效证书到大坪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水利所)报名。

  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书面原件)

  (3)拟派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转账记录、新福村委会出具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以上报名资料属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任何虚假、隐瞒行为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报名时报名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资料到大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手续。

  4、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单位(户名:普宁市大坪镇新福村村民委员会,账号:800*****001******,开户机构: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预交人民币5000元为招标保证金,新福村委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报名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者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后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评审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4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普宁市大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大坪镇人民政府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没收招标保证金。

  3、本工程采用经济标评审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报价以最高价为******.14元,最低价为******.93元,凡超过有效报价的标都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核对无误后,在招标控制价******.14元的基础上,摇珠确定下调系数,下调系数范围为1%-5%,由评委会人员随机摇取5次,取平均值,确定合理标价;再从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价取平均值与合理标价之和除以2,确定复合标价,以最接近于复合标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其余以此类推,第一名为中标人。投标方式由竞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由现场交易所工作人员启封并报送评委会评比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投标报价预算书一经提交,不得撤回,否则新福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大坪镇政府公开栏、普宁市大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揭阳市普宁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大坪镇新福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38*****078

  招标代理机构:大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80*****286

大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024年3月28日



标签: 道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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