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执照考试巡考员的通知
关于招募执照考试巡考员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CCAR-147R1《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则》、CCAR-66R3《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民航局文件《航空器维修人员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及中心《培训管理手册》要求,培训机构应配备符合资质要求且数量充足的巡考员队伍,并进行授权,建立技术档案,现面向全中心招募巡考员,具体如下。
1、岗位资质要求
(1) 为人正直,无任何与考试实施相关的不良记录;
(2) 视力与听力符合监考的要求;
(3) 理解并可以根据工作程序和要求实施监考工作,在需要时能果断采取行动;
(4) 具备教学或监考经验的人员优先;
(5) 与其监考职责没有任何个人或职业上的利益冲突。
2、岗位职责
在授权期限内,负责维修人员基础知识考试、英语等级测试的监考工作,具体包括考前准备、监考、考试结束收尾等工作。
3、聘任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
(2)教研室、科室/实验室及支部审核并签署意见;
(3)中心审核,对拟聘任结果进行公示;
(4)授权聘任,发放授权书,进行岗前培训。
4、管理及考核
(1)巡考员日常安排、考核、技术档案管理由质量部(考试管理)负责,原则上轮流安排;
(2)巡考员进行监考工作时,应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听从考试管理人员安排;
(3)监考时,不得进行与监考无关的工作,例如聊天、玩手机等,不得抄录考试试题;
(4)如发生巡考员有严重违规或协同考生共同作弊行为时,立即停止其监考工作,取消其授权;
(5)巡考员授权周期为2年,再次授权时,上一个授权周期内工作表现将作为重要考核依据。
5、劳务费发放
巡考员监考劳务费按照中心发【2023】11号《中心CCAR-66R3维修人员执照考试考务费发放细则》执行,按月发放。
6、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13日;联系人:甘娜。请申请老师将申请表及技术档案(纸质版,本人签字)在报名时间内交至147管理中心甘娜老师处。
标签: 招募执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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