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中路红星经合社飞地厂房地块、连江中路西侧光明港路北地块建构筑物拆除清运招标公告
连江中路红星经合社飞地厂房地块、连江中路西侧光明港路北地块建构筑物拆除清运招标公告
连江中路红星经合社飞地厂房地块、连江中路西侧光明港路北地块建(构)筑物拆除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连江中路红星经合社飞地厂房地块、连江中路西侧光明港路北地块建(构)筑物拆除清运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在2024年4月3日9时 30分前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鑫顺源招[2024]013号
项目名称:连江中路红星经合社飞地厂房地块、连江中路西侧光明港路北地块建(构)筑物拆除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允许进口 | 最高限价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谈判保证金 |
1 | 连江中路红星经合社飞地厂房地块、连江中路西侧光明港路北地块建(构)筑物拆除清运项目 | 1项 | 0 | 否 | 0 | 建筑业 | |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可以为负数,无底价限制,负数报价即为投标单位向采购人单位缴交。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交付地块的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A、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C、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谈判当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证明或银行税收凭据复印件);
D、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谈判当月)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
E、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F、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G、信用信息查询:须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H、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J、供应商须提供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供应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平台官网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K、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8 日至2024年4月2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9 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
时间:2024年4月3日9 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址: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账户一览表
购买谈判文件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
账 号:802*****003779 | |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
账 号:802*****003779 |
1.采购人: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71号
联系人: 刘工
联系方法: 0591-********
2.代理机构: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
联系人:颜娟
联系方法:183*****333
联系人:颜娟
联系方法:183*****333
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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