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八批保障房配套商业招租竞价公告招标公告
2023年第八批保障房配套商业招租竞价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N2024J017 | |||
项目名称 | 2023年第八批保障房配套商业招租 | |||
竞价(拍卖)底价 | 详见《竞价清单》 | |||
是否经过评估 | 是 | 评估备案(核准)机构 | 厦门市财政局 | |
交易实施主体 |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代理机构 | 厦门会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
资格条件 | 1、竞标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社会信用体系失信主体名单(主要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认证企业名单以及安全生产、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等。 3、根据委托人《商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已列入商户失信黑名单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价。根据委托人要求,所有竞价人的竞价资料须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价资格。意向竞价人应提供真实资料,因意向竞价人提供不实资料,进行虚假陈述,隐瞒事实真相所造成 的一切后果,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 |||
公告时间 | 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 | |||
现场咨询时间 | 2024年4月 15日(星期一)09:00-12:00 | |||
现场咨询地址 |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信息发布大厅20号窗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592-******* | |||
竞价时间 | 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上午10:00 | |||
竞价网址 | http://120.41.41.16:9101/#/login (厦门市资产资源交易系统) | |||
竞价保证金 | 详见《竞价清单》(保证金需在2024年4月19日16:30前到账) | 保证金 账户名 | 厦门会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
账号 | 3510 1530 0010 5250 0202 | 开户行 | 建行厦门湖滨南支行 | |
看样时间 | 2024年4月8-9日 (正常工作时间) | 看样联系人及电话 | 何小姐0592-******* 曾小姐0592-******* | |
备查资料 | 1、《房屋租赁合同样稿(商业)》;2、《竞价协议书》;3、《竞价清单》;4、《商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 |||
异议受理单位及 联系方式 | 厦门会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592-*******) | |||
投诉受理单位及 联系方式 |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电话:******) | |||
其他披露事项 | 一、仔细阅读、熟知下列材料内容: 1、《竞价协议书》;2、《竞价清单》;3、《房屋租赁合同样稿(商业)》; 4、《商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至2024年4月19日17:00,竞价人须在上述报名时间有效期内登录厦门市资产资源交易系统(http://120.41.41.16:9101/),进入“报名管理”下的 “报名大厅”选择本次竞价项目进行线上报名。 (二)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zyjy.as.xm.gov.cn/)首页-交易信息-行政事业资产资源交易栏目下方:厦门市资产资源交易系统入口。 (三)竞价人申请报名前3个工作日内须完成企业CA数字证书(介质证书) 的办理(即日起可申请办理)。使用已持有省统一CA数字证书、福建政府采购专用CA数字证书的竞价人,首次登录须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下的“公共资源交易CA 互认(投标单位省统一登录)”进行注册,账户注册后,可通过“厦门市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登录页面-“省统一登录”进行登录操作,无需另行办理CA数字证书。 (四)竞价人请在报名有效期内登录厦门市资产资源交易系统首页“操作视频”栏下载“竞买人-操作视频”,熟悉操作流程。 1、企业竞价人须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签字按手印、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签字按手印、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公对公转账),“信用中国(福建厦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渠道查询获取的信用记录,上述材料均需盖章扫描/拍照后,在系统报名页面-所需材料处上传至交易系统; 2、《竞价协议书》及所有附件《竞价清单》、《房屋租赁合同样稿(商业)》(样稿);《商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竞价人应按照要求在申请报名时在系统报名页面-所需材料处进行电子签章确认及骑缝章。 3、意向竞买人账户注册完毕并完成竞买申请后。其报名材料经交易实施主体审查确认后可参加竞价,通过资格审查后即成为竞买人。如未通过审核,拍卖人在竞价前1日通知意向竞买人。意向竞买人应当确保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其他事项详见本信息公告附件信息所有文件全文条款。 三、签约时间及合同生效时间: 1、具体签约时间和地点以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发出的通知短信/电话为准。中标人如需调整签约时间应提前向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需在公共资源管理部门通知的时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若中标人延期签订合同时间超过公共资源管理部门通知的时间5个工作日的,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标的另行招租。 2、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全资子公司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以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名义与中标人签订该批次房屋租赁合同,并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 四、其他: 1、标的物《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竞价人报名参加竞价即表明已知悉该情况,如拟经营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才能经营的项目,请不要参加本次竞拍。竞价人成为最终中标人后不得因此向交易实施主体提出任何诉求,且竞价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在竞价结束后到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并完成交房手续前,中标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前进入中标店面并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堆放物品或材料、提前开展任何形式装修(含铺砖、刷白、砌墙、管线改造铺设等)等任何使用店面的行为。如有发现,我司将视为严重违反《竞价公告》及《竞价协议书》相关约定,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最终中标人资格、不予返还竞价保证金等措施。 3、竞价清单中店面备注内容为温馨提醒,竞价人须自行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现状(注:此处现状特指租赁房屋交接时的现状,目前非空置房屋交接时的现状为原承租人搬离并拆除其自行增设的设备设施后的状态)、周边环境、物业管理情况等进行现场察看及充分了解。竞价人已经通过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标的知悉上述瑕疵、缺陷和风险,标的出现该等瑕疵、缺陷或风险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价人成为最终中标人后不得因此要求解除本合同,且无权要求招标人对此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款项或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也无权要求减少、降低成交价款或拒绝支付成交价款。 4、承租人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装修/改造/设备安装方案应事先以书面方式征得交易实施主体及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如消防、环保、卫生等)申请取得相关批文批件后方可施工。但交易实施主体的同意并不免除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应事先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许可。承租人保证其装修/改造的合法合规性,按有关规定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租赁房屋经营及装修/改造需要的审批手续,交易实施主体不承担任何有关承租人未能通过相关审批及验收的责任。承租人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涉及对租赁房屋原结构或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或改造原房屋隔墙/楼梯/楼板/卫生间等)的改造或破坏,交易实施主体将视承租人装修/改造情况酌情收取装修恢复保证金。对同标的内租赁房屋原结构或设备设施改造或破坏的,同等视装修改造情况收取装修恢复保证金。收取标准详见《竞价协议书》中约定; 5、承租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对意向标的是否符合其业态规划,进行充分了解和考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该意向标的开办承租人规划的业态能否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准、能否取得相关证照等。经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完全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不会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业;不会产生油烟扰民的餐饮行业,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从事废品回收行业。如经营过程中产生噪音扰民等行为,导致周边居民信访,且拒不整改的,将与其解除租赁合同。 6、租赁期间,不排除存在相关方于店面周边公共区域增设公共设施的可能性,包括但不限于在店面周边公共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摆放健身器械等。由于部分项目店面前道路已改造并铺设透水砖,属地物业恐不允许车辆开至店面门口,具体情况请咨询各项目属地物业。 7、如项目存在店面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隔油池、电梯等),最终中标人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上述设施设备的,请自行与属地物业联系报备并承担相关费用。 8、竞价成交后,最终中标人需按相应标的成交总额,依据《竞价协议书》第八条“成交价款、竞价佣金”约定标准向拍卖代理机构支付竞价佣金。 五、本批次合同拟生效时间2024年5月17日。 六、标的租赁期限均为五年,免租期2个月,自第二个计租年度起,租金在最终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免租期将通过在装修培育期中进行租金扣减并分摊方式予以实现。例如1个月免租期,将在三个月装修培育期中分摊实收两个月租金,以此类推,具体以招标人后续拟定的租金明细表为准。装修培育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水费、电费及其它费用正常计收。若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如下标准补足装修培育期间租金差额:计算公式为:(剩余合同未履行期间/合同总期间)×(装修培育期结束后第一期的月租金-装修培育期月租金)×装修培育期(月)。承租人须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相应的租金差额支付给招标人。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八、其他费用说明 房屋现状为空置,标的物和附近其他相邻建筑物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标的物涉及水、电、消防等配套项目的使用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确认能自行解决。该店面水表户号与滨水一里109号一层共用,中标人需自行与一层承租户协商缴交方式,每月及时缴交相关费用。 | |||
备注 | 以上资料及数据除《竞价协议书》外,均由业主提供,代理机构仅对其摘要披露,竞价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
竞价清单
【2023年第八批保障房配套商业招租】
备注:
1、租赁期限:
上述标的租赁期限均为五年。
2、租金收取方式:
自第二个计租年度起,租金在实际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标的免租期2个月。免租期将通过在装修培育期中进行租金扣减并分摊方式予以实现。例如1个月免租期,将在三个月装修培育期中分摊实收两个月租金,以此类推,具体以招标人后续拟定的租金明细表为准。装修培育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水费、电费及其它费用正常计收。若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如下标准补足装修培育期间租金差额:计算公式为:(剩余合同未履行期间/合同总期间)×(装修培育期结束后第一期的月租金-装修培育期月租金)×装修培育期(月)。承租人须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相应的租金差额支付给招标人。
3、租赁业态:
商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完全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不会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业;不会使用明火(原设计已保有且招标人同意的除外)或会产生油烟扰民的餐饮行业;不得从事废品回收行业、活禽贮存及宰杀相关业务)。
4、特别提醒:
(1)物业费与公维金请自行到各属地社区咨询,且以属地物业实际缴收为准。
(2)承租人应按竞价公告规定时间提前预约、参加看样,对租赁物周边环境是否允许停放车辆、从事洗车美容等汽修业态或存放生产物资、物料的,需自行考量并向物业服务企业和有关管理部门提前咨询了解,否则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如项目存在店面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隔油池、电梯等),承租人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上述设施设备的,请自行与属地物业联系报备并承担相关费用。
5、在竞价结束后到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并完成交房手续前,中标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前进入中标店面并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堆放物品或材料、提前开展任何形式装修(含铺砖、刷白、砌墙、管线改造铺设等)等任何使用店面的行为。如有发现,我司将视为严重违反《竞价公告》及《竞价协议书》相关约定,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最终中标人资格、不予返还竞价保证金等措施。
6、竞价清单中店面备注内容为温馨提醒,不作为店面所有瑕疵的展示。竞价人须自行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现状、周边环境、物业管理情况等进行现场察看及充分了解。竞价人已经通过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标的知悉上述瑕疵、缺陷和风险,标的出现该等瑕疵、缺陷或风险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价人成为最终中标人后不得因此要求解除本合同,且无权要求招标人对此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款项或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也无权要求减少、降低成交价款或拒绝支付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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