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星桥镇刘井村中心村一期土方回填工程招标公告
虹星桥镇刘井村中心村一期土方回填工程招标公告
虹星桥镇刘井村中心村一期土方回填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虹星桥镇刘井村中心村一期土方回填工程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兴县虹星桥镇刘井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长兴县虹星桥镇刘井村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虹星桥镇刘井村中心村一期土方回填工程。工程量约30万元左右,主要为塘渣回填及清淤等。详见本工程量清单项目。
2.3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资质。
3.3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3.4具有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A类证书中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人选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投标企业任职文件或证明确定)。
3.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19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16:3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到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9号二楼。(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虹星桥镇刘井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严书记 联系电话:137*****89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德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
长兴县虹星桥镇招投标中心
2016年5月17日
标签: 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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