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自动化系统及保护设备招标公告
综合自动化系统及保护设备招标公告
1、北京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供销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北京电力公司上庄220千伏站扩建等工程综合自动化系统及保护设备等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招标编号为单位递交。
2、投标人应满足北京电力公司综合自动化系统及保护设备等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第一册(通用部分)中投标人须知第3款和第二册(专用部分)中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3款的规定。投标人需满足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3月22日起至2007年4月6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07年4月13日9: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供销总公司。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力物资供销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樱桃二条7号509#房间 100054
开户行:建行宣武支行
帐号:********65
5、开标时间:2007年4月13日9: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不低于投标金额的2%(百分之二),每一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
7、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购买或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供销总公司
北京市宣武区樱桃二条7号 100054
联系人:闫阳 李唐
电话:***-********,********
传真:***-********
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覆盖本次招标设备(材料)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本次招标产品必须是国内厂家生产的成熟产品。
4、本次的招标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指定试验机构及华北电网入网检测;对于综自系统中的自动化部分,需通过国家电科院101、104,2002版规约检测,并附检测报告。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
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8、2003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9、2003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10、2003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11、2003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电力系统省级及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12、投标产品近三年在国内运行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
13、生产厂家具备生产10-220kV各电压等级保护装置的能力。10kV保护装置年生产能力在20000台以上。
14、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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