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文山州电梯安全智慧监管服务平台投资建设
(招标编号:YNYZ-2024-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文山州电梯安全智慧监管服务平台投资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800 万元,招标人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一个即时的数字化、智能化的信息平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文山州电梯安全智慧监管服务平台投资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文山州电梯安全智慧监管服务平台投资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准予设立通知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1 年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提供税务事项登记通知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
息查询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2.2 具备“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资格或具备“电梯安全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及类似平台
的相关开发建设经历经验。
2.3 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
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无任何违法行为,近年内所开展的业务或运营管
理的项目没有违约情况。
2.4 供应商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
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
市场准入等。
2.5 供应商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
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没有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2.6 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
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2.7 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文山市卧龙南苑 219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文山市卧龙南苑 219 号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1.1 项目名称:文山州电梯安全智慧监管服务平台投资建设;
1.2 项目编号:YNYZ-2024-01;
1.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 项目地点:云南省文山州全境在用电梯;
1.6 投资估算:初步方案预估 800 万,以双方最终规划测算为准;
1.7 资金来源:投资人(企业)自筹;
1.8 项目概况: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一个即时的数字化、智能化的信息平台。通过加装摄像
头、人体感应监测设施终端等远程监测装置,集运行监测、故障报警、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
体,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技术,实现电梯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和长效的维保监管,
实现故障预警、快速接警、实时处置,实现应急救援、智能维保,从而实现全方位的电梯安
全监管功能。同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向社会分享电梯安全状况等即时信息,有效预
防和减少电梯伤亡事故以及有影响的涉梯事件,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稳定;
1.9 建设时限:到 2024 年中,完成“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软件平台系统监测功能搭建,
以全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和部分住宅小区为重点,组织电梯使用单位和维
保单位安装电梯智能监控装置和数据采集终端,实现对电梯运行状况进行远程监测,试点推
进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工作;2024 年 7 月起,加大电梯智慧监管试点推进力度,完善“智慧
电梯物联网公共服务系统”监测预警功能,逐步在超市、酒店、学校、车站、机场、医疗机
构、旅游景区以及住宅小区等重点公共场所推广电梯智慧监管;“十四五”末,全州电梯智
慧监管工作取得较明显的成效,在用电梯配备智能监控装置的比例不低于 70%;
1.10 盈利模式:聚焦使用者付费,采取广告收益、无纸化维保、数据合作、市场运营等多
元化协作共赢开发运营。
二、投资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准予设立通知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1 年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提供税务事项登记通知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
息查询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2.2 具备“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资格或具备“电梯安全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及类似平台
的相关开发建设经历经验。
2.3 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
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无任何违法行为,近年内所开展的业务或运营管
理的项目没有违约情况。
2.4 供应商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
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
市场准入等。
2.5 供应商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
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没有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2.6 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
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2.7 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方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邮箱报名。
4.2 磋商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者,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按序扫描至一个 PDF
文档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1092305151@qq.com)以备核查,核查结果
将以电话或邮箱反馈,资料未发至指定邮箱或资料不齐的且通知供应商不能参与磋商。邮件
主题名称为供应商名称,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电话:13187616587)进行信息确
认:
(1)报名函(公告附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
目负责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身份证;(5)
采购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 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4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 年 03 月 29 日至 2024 年 04 月 07 日止,上午 08:30 时
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文山市
卧龙南苑 219 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磋商保证金
【金 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
【账户名称】:云南永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盘龙支行
【账 号】:118020100100050114
【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
【有效期限】: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注意事项:
以电汇或者网银转账方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转账单据内注明项目名称,相关信
息以进账为准,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保 YNYZ-2024-01”。请供应商在
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无效等后果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请各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 3 日,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磋
商保证金,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拒绝。
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结果公开且无异议后,由代理机构业务人员提交《保证金退
还一览表》至财务部,由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事宜;成交人的磋商保
证金将在与业主签订合同且代理机构业务人员提交《保证金退还一览表》至财务部后,成交
人携带合同复印件至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
磋商保证金不以退还情形:
1、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申请文件;
2、未按成交通知书的要求签订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
3、提交虚假资料等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文山市开化北路 10 号
联 系 人:罗锐
电 话:0876-2624036
电子邮件:56528508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永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山市卧龙南苑 219 号
联 系 人: 杨明伟
电 话: 13187616587
电子邮件: 109230515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