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用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业务用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项目名称: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SYTQ2023-GZ-Z002-7
采购人: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竞谈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公告
二、响应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二)谈判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开 启 与 评 审
(六)授予合同
三、采购项目需求
四、合同草案条款
五、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第二章响应文件 (格式)
一、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二、响应函(格式)
三、响应报价一览表(格式)
四、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
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九、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十、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十一、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十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十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书(格式)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十五、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十六、关于响应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的声明函(格式)
十七、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十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十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二十、车辆信息列表(格式)
第一章、竞谈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
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SYTQ2023-GZ-Z002-7
项目名称: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00元
最高限价: 无
采购需求: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一 | 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国内服务) | 1 | 项 | ******.00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注:1、本项目预算金额含车辆的维修保养费、救援服务费、保险费、年度检审及费用、税费等。 2、本项目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服务期二年(实际履约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在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或将获取采购文件的材料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即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及方式邮箱号等信息后,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未出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2、谈判方式: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折扣(二次折扣)。最终折扣(二次折扣)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折扣(二次折扣)不得高于一次折扣;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折扣(二次折扣)可高于一次折扣。谈判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0797-*******
地址:章贡区水西镇赤珠村105国道旁
代理机构: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恒科产业园27栋1206室
电话:138*****374
邮箱:**********qq.com
联系人:刘先生
账户名称: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赣江支行
账号:360*****015*********(转账时烦请备注项目编号)
二、响应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2 “响应供应商”系指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竞谈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3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
2.4“日”系指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2.5“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2.6“主管预算单位” 系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7“公章”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
3、响应费用
3.1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本次采购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采取固定收费即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上网公示时一次性缴纳,请各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4、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1 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服务的,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2响应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 一个响应供应商每品目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4.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 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设计、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 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
5、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
5.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本次采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5.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开启之日止三年内。
5.3 响应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5.4 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提交给竞争性谈判小组审核,同时报采购人存档。
5.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二)谈判文件6、谈判事项说明
6.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澄清与答疑
7.1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送达形式(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各响应供应商应注意浏览。
7.2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7.3 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8、谈判文件的修改
8.1 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8.2 补充(变更)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谈判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修改后的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响应供应商的竞谈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
9.2竞谈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谈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竞谈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响应供应商对竞谈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编制和封装。
10.2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0.3竞谈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疑进行编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竞谈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1、竞谈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竞谈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1.1.1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11.1.2响应函
11.1.3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
11.1.4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11.1.5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11.1.6技术文件
11.1.7有关证明文件
11.1.8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1.2竞谈响应文件应使用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报价
12.1竞谈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折扣报价。
12.2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响应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响应报价的其他要素,并按《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综合折扣。响应折扣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折扣中也不得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2.3响应供应商的折扣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折扣(二次折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响应保证金
13.1响应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13.2本项目将向响应供应商收取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支付证明文件。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足额一次性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户名: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赣江支行,账号:360*****015*********),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还须充分考虑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13.3在开启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其视为非实质响应响应而予以拒绝。
13.4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响应保证金的,除退还响应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3.5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响应保证金的,除退还响应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3.6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13.6.1响应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的;
13.6.2响应供应商未按照采购程序规定签字确认的;
13.6.3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13.6.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3.6.5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3.6.6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被谈判小组查实的;
13.6.7成交供应商拒不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13.6.8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
14、响应有效期
14.1响应有效期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启之日后90天。
14.2特殊情况下,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响应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竞谈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竞谈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三份竞谈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竞谈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竞谈响应文件应按要求装订成册和封装。
15.3竞谈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须使用A4纸,宣传材料除外)。
15.4竞谈响应文件的正本要求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签署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资格证明。正式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附在竞谈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
15.5除响应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竞谈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竞谈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响应供应商应将竞谈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6.2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并按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17、响应截止期
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竞谈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8、竞谈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响应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递交的竞谈响应文件。
18.2响应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密封袋上标明“竞谈响应文件补充”、“竞谈响应文件修改”或“竞谈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8.3在响应截止期至竞谈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响应供应商不能撤回竞谈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4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竞谈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开 启 与 评 审19、谈判小组的组成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通过随机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20、开启
20.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响应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启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开启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启时,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监督人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共同检查竞谈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监督开启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20.3开启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响应供应商名称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好开启记录。
21、响应的评价和比较
21.1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21.2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
21.4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由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2、竞谈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竞谈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响应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22.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竞谈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3算术错误修正:
22.3.1二次折扣(最终折扣)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2单价折扣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折扣为准,并修改单价折扣;
22.3.3总折扣与按单价汇总折扣不一致的,以单价折扣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竞谈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意并签字确认二次折扣(最终折扣)后,调整后的二次折扣(最终折扣)对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具有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判定为无效响应处理。
22.6无效响应
在初审时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2.6.1竞谈响应文件数量不足或竞谈响应文件没有正本的或响应文件有两本及以上正本的;
22.6.2响应供应商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响应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22.6.3响应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2.6.4竞谈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有效授权的;
22.6.5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启会的;
22.6.6现场签到的响应代表与响应文件中响应代表不一致的;
22.6.7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2.6.8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2.6.9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响应报价的;
22.6.10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2.6.11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所投标的的具体参数或技术服务内容的或品牌、规格(或型号)的;
22.6.1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响应供应商;
22.6.13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2.6.14响应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2.6.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
(1)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6.1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6.17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7谈判小组谈判后,供应商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2.7.1经谈判小组谈判技术参数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22.7.2质保期不能满足要求的或交货时间不能满足的;
22.7.3竞谈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3、在竞争性谈判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的;
2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3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折扣(二次折扣)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的。
24、竞谈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4.1在详细评审之前,谈判小组要审查每份竞谈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竞谈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竞谈响应文件。谈判小组认定竞谈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竞谈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4.2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竞谈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24.3在竞谈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资格。
24.4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响应供应商可应谈判小组的提问对其提供产品的生产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也可应应谈判小组的要求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折扣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
24.5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竞谈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5、谈判的步骤:
(一)第一轮谈判
谈判小组按已确定的谈判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谈判文件修正
第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谈判掌握的情况,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经谈判小组签字。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谈判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将谈判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给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和谈判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竞谈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正文件由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谈判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修正文件与竞谈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三)第二轮谈判
谈判小组就修正后的竞谈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并按(四)最终折扣(二次折扣)的要求,进行最终折扣(二次折扣),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未能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按(二)谈判文件修正的要求,对谈判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谈判。第三轮谈判为最终的谈判。
(四)最终折扣(二次折扣)
最终的谈判结束后,所有响应供应商在现场约定的时间内将最终折扣(二次折扣)递交谈判小组。在提交最终折扣(二次折扣)前,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折扣(二次折扣)的,视为放弃响应。谈判小组按评审标准,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供应商顺序,形成评审报告。
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折扣(二次折扣)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不足三家,谈判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调整项目需求后重新组织采购。或采购人调整采购预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应当在再次采购活动开始前经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谈判过程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26、评审办法
26.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出现两家(含)及以上时,将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认排序。
抽签方式:第一步:按供应商的谈判签到顺序抽取成交签的抽签顺序;
第二步:按成交签的抽签顺序抽取成交签;
第三步:确定抽取到成交签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6.2同一合同项下的货物采购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响应的,只按一家响应供应商[选取二次折扣(最终折扣)最低的供应商]计算。
26.3 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折扣(二次折扣)或者最终折扣(二次折扣)某些分项折扣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成交供应商的折扣,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成交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折扣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6.4 中小企业
26.4.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6.4.2 中小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6.4.3 对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6.4.4监狱企业
26.4.4.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6.4.4.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6.4.4.3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6.4.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6.4.5.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6.4.5.2 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6.4.5.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6.4.5.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6.5 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将优先购买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符合国家能效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的节能产品,如响应供应商所投所有货物为节能产品且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者,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 3%的扣除,如部分货物为节能产品,则对其部分货物响应报价给予 3%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当部分货物为节能产品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算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核减),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活动)。
26.6 环保产品
本次采购将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如响应供应商所投所有货物为环境标志产品且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者,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3%的扣除,如响应供应商所投部分货物为其他环境标志产品,则对其部分货物响应报价给予 3%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当部分货物为其他环保产品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算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核减,但该产品响应报价超单子目预算的除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活动。
27、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
28、确定成交供应商
28.1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程序、标准,对竞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
28.2评审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一个工作日。
29、响应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29.1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送达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29.2响应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前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29.3响应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29.4响应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9.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投诉。响应供应商质疑、投诉应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书文本格式投诉,具体范本格式可在财政部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29.6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者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和盖章,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来办理的,代理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提出质疑的时间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书的日期为准。质疑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书的内容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29.7质疑函接收方式
接收部门: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374
邮编:******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恒科产业园27栋1206室
29.8响应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答复。
30、废标处理及相关规定
本次采购响应供应商或实质上响应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作废标处理,评审专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论证,择期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授予合同31、成交供应商授予标准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按报价高低把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2、成交通知书
32.1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成交通知书》,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3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3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同时按照本谈判文件的规定退还所响应保证金。
33、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履约。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处理。
33.2 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33.3 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3.4 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33.5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谈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4、解释权
本谈判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需求(一)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
(二)本谈判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响应供应商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谈判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四)服务期:二年(实际履约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结束)
(五)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1、基本车型:“具有5座轿车1辆(不低于20万-30万价格区间)、7座商务车1辆(不低于25万-35万价格区间)”【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车辆的名称、车牌号、型号、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及车辆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可供本项目使用的全部车辆信息列表,后附格式。
2、租车费: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可租赁车辆各种车型的租赁价格(所有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包含提供司机的价格,此报价将作为成交后的租车价格。
车辆清单表
车辆型号 | 租车费(含司机) | 里程油费 (单价*公里数) | 路桥费(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 |
半天4小时 | 全天4-12小时 | |||
五座轿车 | 325元 | 396元/天 | 1.0元/公里 | |
七座商务车 | 405元 | 553元/天 | 1.30元/公里 | |
中大型客车(19座以下) | 710元 | 800元/天 | 1.70元/公里 | |
中大型客车(20-31座) | 766元 | 900元/天 | 1.80元/公里 | |
中大型客车(32-39座) | 800元 | 933元/天 | 2.30元/公里 | |
大型客车(40-49座) | 866元 | 1033元/天 | 2.50元/公里 | |
大型客车(50-55座) | 933元 | 1100元/天 | 2.80元/公里 | |
备注: 1、租车费+里程油费+其他实际费用=租车总费用,其他实际费用以实际发生核算。 2、如采购人不需要配备司机的情况下,由采购单位自行安排;如不需配备司机则按照租车费核减150元/天计算(司机费用折扣后再核减150元/天)。 3、表格中的价格为最高限价(含税价),报价按综合折扣。 4、采购单位如需特殊车型,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租车费用参照市场价*成交折扣。 5、从车辆安全性及舒适性考虑,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使用年限全部在5年以内,使用年限以行驶证发证日期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作无效标响应处理。) |
3、派还车方式:
(1)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前一个工作日预定,服务单位当天必须安排车辆至采购人指定地方,里程费用按采购人上车时里程表上数值开始计算。
(2)如采购人未要求安排司机,使用租车服务,还车时,采购人会将车辆停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由服务单位自行开回。
(3)服务单位必须接受派车,任何理由未按时派车记一次,如出现2次未按时派车将扣除履约保金的10%,如出现3次以上未能按时派车,则取消其合作资格。
4、租赁平台所提供的车辆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手续完备。车辆保持干净、整洁、安全、舒适状态、车辆符合安全行驶有关规定要求,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
5、租赁平台应保证租赁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采购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租赁平台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采购方使用时,采购方有权解除协议;
6、响应供应商提供租赁车辆并承担租赁期间车辆的维修保养费、救援服务费、保险费、年度检审及费用、税费等;燃油费、路桥费、驾驶员的食宿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在结算单中单列)。
7、车辆事故问题:
(1)包含司机租车时,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情况,由服务单位承担因事故所造成的所有费用。
(2)不包含司机租车时,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交通事故,采购人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服务单位,采购人届时应协助服务单位向保险公司报案,采购人必须协助服务单位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
(3)不含司机租车的交通事故分为二种情形:第一种,因车辆故障,服务单位未及时发现与检查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由服务单位承担因事故所造成的所有费用;第二种,因采购人操作不当或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的交通事故,由采购人承担除保险以外的费用。
(4)如双方对交通事故发生有争议,可以请相关技术鉴定机构来鉴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责任划分来确定鉴定费用将有责任方承担。
(5)车辆在采购人使用期间出现故障不能继续使用时服务单位必须及时处理解决用车问题,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服务单位承担。
(7)在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参加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人员的一切费用和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亡等全部责任。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8、车辆保险:所提供的车辆保险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保险,其中保险必须包含第三责任险、第三者强制保险,其中驾驶员、乘客各1万元及以上,第三方责任险200万元及以上,不计免赔。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9、其他服务要求: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他车辆确保任务正常执行。出现公共卫生事件,租赁平台需要积极响应,保障采购方随时用车需要。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1、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服务期二年(实际履约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结束)。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租车款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每个季度结算一次,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租车款。
4、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合同到期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四、合同草案条款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是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3“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服务。
1.4“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采购,接受合同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5“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6“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的地点。
1.7“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要求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乙方提交和交付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有的话)及其响应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技术规范中未有规定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极其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付款方式
4.1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4.2付款方式:租车款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每个季度结算一次,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租车款。
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1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服务期二年(实际履约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结束)。
5.2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3履行方式:甲方为乙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乙方自行完成。
5.4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乙方支付款项。
6、税费
6.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6.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7、仲裁
7.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在6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7.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7.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7.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7.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8、违约责任
8.1除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重大灾难或政府法令的原因以外,双方不得违背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要求赔偿损失。
8.2甲乙双方需按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履行义务或提供服务,若其中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对相关事宜负责,对违约所造成的后果负责,并负相关法律责任,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8.3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
8.3.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8.3.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8.4在甲方根据上述第8.3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0、转让和分包
10.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0.2 对响应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谈判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1、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2、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3、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4、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4.1 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14.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第14.1 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14.3 除合同本身以外,14.1 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15、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 合同
15.1.1 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5.1.2 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5.1.3 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5.1.4 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15.2 本合同一式 X 份,以中文书写。甲方 X 份、乙方 X 份、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5.4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采购项目需求中售后服务的要求处理。
15.5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6、索赔
乙方对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规定履约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6.1 乙方同意甲方拒收服务并把拒收服务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甲方,乙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服务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17、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五、合同格式(仅供参考)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谈判的谈判结果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成交通知书》及下列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服务需求一览表;
(3)响应报价表; (4)响应过程答疑函;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3、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4、合同金额:
5、付款方式:
6、验收要求:
7、违约责任
8、其他约定:
9、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第二章响应文件 (格式)正(副)本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日期:
一、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序号 | 资料名称 | 页码范围 |
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谈判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谈判文件提交竞谈响应文件正本一式 1 份,副本一式 2 份。
五、我方二次折扣(最终折扣)为闭口价。即在响应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六、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七、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谈判文件要求,缴纳足额响应保证金。
八、若我方成交,愿意按有关规定及谈判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九、本响应有效期为从竞谈响应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天。
十、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联系人:
电话: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折扣单位:%
车辆型号 | 租车费(含司机) | 预算单价(元) | 响应综合折扣 (%) | 履行期限 |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监狱或残疾人企业 | 备注 |
五座轿车 | 半天4小时 | 325元 | % |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服务期二年(实际履约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结束)。 | ||
全天4-12小时 | 396元/天 | |||||
七座商务车 | 半天4小时 | 405元 | ||||
全天4-12小时 | 553元/天 | |||||
中大型客车(19座以下) | 半天4小时 | 710元 | ||||
全天4-12小时 | 800元/天 | |||||
中大型客车(20-31座) | 半天4小时 | 766元 | ||||
全天4-12小时 | 900元/天 | |||||
中大型客车(32-39座) | 半天4小时 | 800元 | ||||
全天4-12小时 | 933元/天 | |||||
大型客车(40-49座) | 半天4小时 | 866元 | ||||
全天4-12小时 | 1033元/天 | |||||
大型客车(50-55座) | 半天4小时 | 933元 | ||||
全天4-12小时 | 1100元/天 | |||||
响应综合折扣(大写): (小写):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1.属于小、微企业、监狱或残疾人企业请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2. 价格均以折扣报价。报价填写折扣,折扣填写方式:0<投标折扣<100%,如折扣为9折,则填写折扣为90%。
3. 响应综合折扣【包含租车费(含司机)】(司机费用折扣后再核减150元/天)。里程油费、路桥费、停车费、驾驶员的食宿费不在折扣范围内,实际费用以实际发生核算。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我公司郑重承诺,完全响应竟谈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要求,并按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履约。 | |||||
说明: 若响应的部分服务内容与竟谈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有偏离, 则按下表列出,并标明响应情况, 若完全响应,则无需填写下表。只接受正偏离 (优于竟谈文件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劣于竟谈文件要求), 负偏离则无效响应。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竟谈文件服务要求 | 响应服务要求 | 正偏离/负偏离 | 说明 |
1 | |||||
2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我公司郑重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要求,并按规定的 商务要求进行履约。 | |||||
说明: 若响应的部分商务要求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要求有偏离, 则按下表列出,并标明响应情况, 若完全响应,则无需填写下表。只接受正偏离 (优于电子化招标文件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劣于电子化磋商文件要求), 负偏离则无效响应。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招标要求 | 投标要求 | 正偏离/负偏离 | 说明 |
1 | |||||
2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1、如响应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如响应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如响应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如响应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须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5、如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致: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保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说明:响应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致: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如获成交,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具备的设备。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2、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致: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如获成交,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九、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致: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保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致: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保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致: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十一、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致: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响应。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十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致: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响应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正、反两面) |
注:若是授权人参与的,则不需要出具此身份证明书,而是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书(见下页)
十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书(格式)致: 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全权响应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正、反两面)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正、反两面) |
注: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亲自参与,则不需要出具此授权书,而是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见上页)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致: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中响应,如获成交,我们保证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十五、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致: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采购活动。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供应商开户银行:
响应供应商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粘贴转账银行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
注:请响应供应商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转账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响应保证金。
十六、关于响应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的声明函(格式)致: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为: ,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 (响应供应商全称) 的银行基本账户户名为: ,银行基本账户账号为: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行为: 。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来参与响应则不需此件。)
十七、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致:江西省亿天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十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___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不符合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十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不需提供)
二十、车辆信息列表(格式)车辆名称 | 车辆型号 | 车牌号 | 购置时间 | 行驶里程 | 车辆行驶证 | 保险单复印件 |
详见以下附件 | 详见以下附件 | |||||
....... |
备注:响应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编辑以上表格。
附件一: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附件二:保险单复印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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