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登镇乘庄村综合服务楼二期土地招租
新登镇乘庄村综合服务楼二期土地招租
项目编号 | NCCQ202*****000***** | ||
交易项目名称 | 新登镇乘庄村综合服务楼二期土地招租 | ||
产权所有人 | 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交易类型 | 土地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3-29 10:31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4-07 10:00 |
标的名称 | 新登镇乘庄村综合服务楼二期土地招租 | ||
租赁年限(年) | 2 | 出让数量(亩) | 7 |
起拍价(元/年) | 74,550 | 保证金(元) | 14,000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4-07 10: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标的位于新登镇乘庄村,乘庄村综合服务楼二期,面积7亩,租期2年。2、交易起始价*****元/年,加价幅度700元,交易保证金*****元。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具体以合同为准。3、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0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4、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5、不得转租,否则产权人有权利收回标的物。6、原承租户租金费用未结清的不得参与投标,否则中标无效,由产权人没收竞买保证金。7、竞得人不能开展不符合法律政策的经营活动,竞得人拟经营项目如消防、环保、安检、城管等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不予审批,导致不能与产权人签订合同的,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产权人所有。8、承租合同到期后、标的物无条件恢复原状,不得存在违章建筑及土地硬化等非法建设行为。9、特殊情况说明:该土地适用于机构培训等使用。10、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新登镇乘庄村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出让方联系人 | 王银华 | ||
联系电话 | 156*****335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徐廷华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新登镇小额办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账户:201*****691**********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其他注意事项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
标签: 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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