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津0116强清16号天津市明健生物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院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2024津0116强清16号天津市明健生物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院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根据天津市鑫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司的申请于2023年11月21日裁定受理天津市明健生物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担任清算组对天津市明健生物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二、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清算组处理事务的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路鲁能国际中心 1810 室,联系人:祁振友,电话138*****51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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