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施工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施工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2016年红军路步行街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

招投标编码:SG0600G16027公告发布日期:2016-05-17
报名开始时间:2016/5/17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6/5/23 16:00:00
报名地点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304综合服务大厅
招标代理机构:鸡西晟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67 *******联系人:王文远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2016年红军路步行街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
建设单位:鸡西市园林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鸡西市鸡冠区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2016年红军路步行街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招 标 公告

项目编号:SG0600G16027

1.招标条件

2016年红军路步行街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鸡西晟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鸡西市园林处的委托,对2016年红军路步行街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鸡西市园林处,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6年红军路步行街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鸡西市鸡冠区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项目概况:红军路步行街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2.6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中北新7号楼——建筑面积3758.07平米

中北1号楼 ——建筑面积 9795.66平米

祥光点式楼 ——建筑面积1164.96平米 共计14718.69平米

第二标段:百货大楼综合楼——建筑面积8034.56平米

中北10号楼 ——建筑面积8862.45平米 共计16897.01平米

第三标段: 中北9号楼 ——建筑面积7331.22平米

中北8号楼 ——建筑面积2239.54平米

中北7号楼 ——建筑面积5668.66平米 共计15239.42平米

第四标段: 鸿雁综合楼 ——建筑面积3406.00 平米

国营服装厂综合楼——建筑面积3937.63平米

中北2号楼 ——建筑面积6794.49平米

国营服装厂1号 ——建筑面积575.38平米

国营服装厂2号 ——建筑面积564.76平米 共计15278.26平米

2.7投资总额:1203.42万元

2.7.1标段投资额:

第一标段:投资额236.57万元

第二标段:投资额418.37万元

第三标段:投资额288.47万元

第四标段:投资额260.01万元

2.8计划工期:2016年6月10日至2016年7月15日 共计35日历天

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10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1投标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只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不可兼投各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且均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潜在投标人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或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报名后,须先行交付投资额10%的履约保证金,投标报名现场确认时须携带履约保证金转账证明票据,否则其投标报名行为将视为无效,递交账户按照本公告第7.4条。

3.4投标人不得出现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况,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外省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还需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hljztb.com)网上进行报名。同时(上述时间内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受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项目人员按本招标公告第3.1项所要求的全部资格证明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网上报名成功提供截图、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履约保证金递交票据。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两套,并且影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报名大厅(304室)进行现场确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网上报名的、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由招标人提供。图纸押金每套2000元,招标结束后图纸完整无损的退回招标人后,招标人方将图纸押金退还。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投标报名时投标单位仅留下影印件给受理报名人员,开标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按废标处理。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7.4履约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号名称: 鸡西市园林管理处

账 号:173 954 320 468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鸡西市分行营业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鸡西市园林处招标代理机构:鸡西晟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地 址:鸡冠区培新小区10号楼3号门市

邮 编:158100 邮 编: 158100

联系人:候莉联系人:赵博

电 话:****-******* 电 话: ****-*******

邮 箱:sdzb6233899@163.com

2016年5月17日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1203.4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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