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采购人: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名称:泸州市“城市大脑”项目场地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泸州市“城市大脑”项目场地租赁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4,8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场地租赁及配套服务要求 泸州市“城市大脑”项目租赁场地产权性质、区位、价格、安全等级、面积、层高、配套设施及服务等应满足以下条件。 1.房屋性质要求。 所租场地必须为权属清晰的办公用途房屋现楼,保证在成交时无出让、查封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 2.区位要求。 所租场地应位于龙马潭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交通便利。 3. 价格要求。 按照《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赁管理的通知》(泸市财资〔2021〕168号)要求,租金限额标准为不高于30元/月/㎡。 4.安全等级要求。 所租场地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二级及以上,抗震设防烈度不低于6度,应采用框架结构形式。在交付使用前,须取得《四川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5.面积、层高等要求。 所租场地包含指挥大厅及办公室、若干会议室,所租场地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且5000平方米以下,形态方正;指挥大厅套内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放置大屏墙面高度不低于11米,可用作大型会议室的套内面积不低于420平方米,高度不低于9米,办公区高度不低于5米;租用场地旁需满足汽车直达门口,能实现至少2台考斯特汽车同时停放。 6.配套设施及服务要求。 6.1除弱电工程、办公家具、电器外,供应商须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设计和装修,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使用; 6.2所租场地内须有至少2部拽引电梯以供专属使用(含符合要求消防电梯); 6.3所租场地需提供水电设施,所在项目总用电负荷不少于*****KW; 6.4所租场地指挥大厅、办公室及若干会议室须具备中央空调; 6.5所租场地须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
名称: 泸州自贸区龙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三段
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1日
无
联系人: 杨壹
联系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
联系电话: 083*****309
联系人: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47号-1号楼
联系电话: 0830-*******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03月29日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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