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设施招标公告

交通安全设施招标公告

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宜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按照宜丰县政府采购办批复,就其“宜丰县各乡镇交通安全设施项目”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 JXYFCG-2016-ZC-001

2、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资金预算(万元)
技术要求

1
宜丰县各乡镇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1

140.44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出具与大队及宜春市交警支队无缝对接承诺函(原件);

(7)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 ;

(8)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信号灯、信号机、电警抓拍单元)生产厂商针对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9)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并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 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B、开标现场须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金≥500万元)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2)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信号灯、信号机、电警抓拍单元)生产厂商针对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必须出具与大队及宜春市交警支队无缝对接承诺函(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

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B)所要求资质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开标时需携带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纸质标书一正三副。

3、现场踏勘:江西省宜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组织投标意向人统一于2016年5 月 24 日上午09:00进行现场踏勘,其它时间恕不接待,并对参与踏勘的投标意向人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回执单,投标人需将此回执单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开标备查),否则作无效标处理.集合地点:宜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联系人:漆俊 联系电话:187*****650

4、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网络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于2016年6月3 日17:00(北京时间)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标书费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售价300/份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5、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 年6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6、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7、其他事项:

7. 1、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技术力量强;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7.2、中标中介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100 万以内部分按照1.5%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金额100-500万部分按照1.1%收取中标服务费(累进制)。

7.3、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7.4、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 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 网址: http://www.jxzfcg.gov.cn ) 和“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7.5、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开标前3天的下午4点前到账.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开 户 名 称: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宜丰县工商银行

帐 号:1508 2801 0902 6436 989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宜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181*****920

招标机构名称: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丰县新昌镇桂花路 联 系 人: 熊先生

电 话/传真:139*****788

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5月 17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局 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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