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机关河东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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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河东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项目编号:GJJTXG********)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项目概况 河东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洪泽路与黑牛城道交口 中冶和悦汇西区七贤南里10号楼 天津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JTXG******** 项目名称:河东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预算金额:2327.44万元 最高限价:2327.44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11月30日前完成合同项下全部设备物资的到货、安装、调试、施工等工作,完成项目验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09月(指银行的签章或签发时间)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0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9日到 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洪泽路与黑牛城道交口 中冶和悦汇西区七贤南里10号楼 天津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采购文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将以下资料的电子扫描件:(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获取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被授权人为本单位职工的承诺书原件;(3)汇款凭证扫描件及开票信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 xmgl2021@126.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采购文件接收的邮箱、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于凌飞,联系电话:156*****270。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接受公对公汇款,汇入我公司基本账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 招标文件的售价: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洪泽路与黑牛城道交口 中冶和悦汇西区七贤南里10号楼 天津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电汇信息: 开户名称:天津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河东支行 账 号:441*****010*******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荣泰公寓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洪泽路与黑牛城道交口 中冶和悦汇西区七贤南里10号楼 天津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凌飞 电 话:156*****270 天津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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