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院建设医疗综合楼人防设备与安装招标公告

新院建设医疗综合楼人防设备与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西省儿童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科教发[2014]119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省儿童医院新院筹建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划拨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人防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太原市龙山大街
2.2建筑规模:建筑总面积为121378.61㎡
2.3招标编号:ZLZB招[2016]294号
2.4投 资 额:本项目投资约13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人防设备采购与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具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能力且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安装资质,同时在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产品目录管理查询系统登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有满足要求的安装、调试和维护人员,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人防防护工程师(设备专业)资格。
3.2投标人若为销售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的设备参加本次招标,不得同时代理两个及以上同类设备参加本次招标;
3.3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在山西重力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亲贤北街31号太航世纪508室)报名;
4.2投标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4.2.1投标人为制造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具有1项3年内已投入运营的业绩,以合同或协议为准),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2.2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至少具有1项3年内已投入运营的业绩,以合同或为准)、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2.3上述资料除注明复印件的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原件后留上述资料统一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儿童医院新院筹建处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西街8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重力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亲贤北街31号太航世纪508室
联 系 人:段先生 王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633转8828 186*****767
E-mail:sxzlzb@126.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太原亲贤街支行
账 号:***************

标签: 医疗 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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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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