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公告
土地租赁公告
为保证土地竞租的公平、公正、公开,我公司拟定于2024年4月3日上午10:30在崇左市江州区兰怀山路18号城建集团四楼大会议室按土地现状公开招租(临时利用)位于崇左市环城东路与园区北路东南角(F1-2-2地块)的200亩土地租赁权。
一、本次竞租地块详情
地块名称:F1-2-2地块
土地位置:崇左市环城东路与园区北路东南角
土地面积:200亩
出租用途:停车场
出租年限:2024年4月4日-2024年12月1日
土地租金标底:******元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自然人。
(一)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缴纳竞租保证金的单据。
(二)自然人: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缴纳竞租保证金的单据。
有意参与竞租的请与我公司联系并于2024年4月2日18:00前交纳竞租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及持上述资料及交款凭证到我公司办理竞租登记手续。
三、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元。
2.竞租人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所递交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竞租中标后,该笔保证金可转为土地租金,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
4.竞租人交纳竞租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崇左分行营业部
账 号:4500 1598 0530 5050 2865
四、租赁要求
(一)承租人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违背的行业。
(二)承租人负责“门前三包”(包秩序、包卫生、包绿化),若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将由崇左市城乡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崇左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三)承租人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如需建设临时建(构)筑物,须在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一个月内,依据土地租赁协议向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得到建设临时建(构)筑物的批复,同时,须按照临时建(构)筑物标准建设。
(四)土地租赁期内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土地供地等需要使用该地块,承租人应无条件撤出临时租赁场地,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予以赔偿。
(五)因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通知提前收回租赁土地的,租赁价款按比例返还承租人。
五、竞价规则
(一)竞价原则:本次土地租赁项目公开竞价,竞租人自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最高报价中标的原则。
(二)最低报价:土地租金标底。
(三)竞价加价:竞价加价基础以土地租赁费(最低报价)万元作为起拍价,每次加价5000元或5000元的整数倍,如*****元、*****元、*****元,以此类推,少于5000元或不是5000元的整数倍视为无效报价,在现场竞价过程中竞租人无效报价为3次的取消报价资格,每轮报价时间间隔为1分钟。经过现场报价,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最低报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现场竞价成交,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
(四)竞租人不得相互串通或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没收竞租保证金;被确定为成交的竞租人,除取消中标资格外,五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组织的产权交易活动。
(五)每个竞租人参与现场竞价的人数不超过2名,其他人员不得入场。
(六)只有一位报名者可协议出租。
(七)中标者在五天内进行租赁合同签订。
六、其他
(一)如中标者未按要求签约,视为自行弃权,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标的第二名竞租人递补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二)土地交付方式:参与竞租者在递交申请前应自行前往租赁地块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地块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地质等环境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申请租赁地块现状条件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竞得人按时缴纳租赁费用后,我公司按现状条件交付土地。
联系电话:133*****960,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兰怀山路18号崇左市城建集团四楼415室(竞租人请到此报名登记)。
详情备索,欢迎垂询。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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