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报废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报废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报废处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29日 11:3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少伟、张田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小北关街202巷1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老师 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少伟、张田田 |
项目概况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报废处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
项目名称: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报废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报废处理项目,拟报废车辆共19辆。 (由甲方提供明细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接收所有车辆之后7个工作日内拆解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持有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2)无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本项目为报废回收,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回收残值给采购人
最低限价:人民币2000元/吨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沈阳市小北关街202巷14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孙少伟、张田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少伟、张田田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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