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电影、电视片娱乐内容授权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国内外电影、电视片娱乐内容授权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国内外电影、电视片娱乐内容授权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航空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传媒”)现就“国内外电影、电视片娱乐内容授权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内外电影、电视片娱乐内容授权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XZB-E-2024-0002

(三)项目地点:北京市

二、项目需求

(一)规格质量方面

1.用途及内容:

授权范围:许可在以IATA代码为“CA”运营的航空公司航班的机载娱乐系统内,或者在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所属航空器的机载娱乐系统(航空器影音娱乐设备中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机上个人点播系统AVOD、大舱闭路电视、舱内WIFI等)上播放的国内外电影、电视片。

提供内容为国内电影、国外电影、国内电视片(除体育赛事、音乐类节目)、国外电视片(除体育赛事、音乐类节目)、音乐类节目(包括音乐剧、舞剧、古典音乐、音乐会、现场演出)、体育赛事。

2.技术规格:

符合《机上娱乐内容母带及图片技术标准》《机上网络各页面图片尺寸及文件格式》

3.内容安全:

符合国家对影视内容播映许可的要求。国内电影应具有国内院线公映许可证;国外电影应具有国内院线公映许可证或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或中宣部产品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进出口音像制品审读意见;国内电视片、网剧、网络大电影等节目应具有网络视听节目备案号或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国产电视动画发行许可证或卫视、网络平台等播出证明;国外电视片应具有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或中宣部产品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进出口音像制品审读意见等。以上内容与所提交版本一致。符合《国航机舱影视音文化内容安全审核标准及实施细则》的规定。

4.基本服务要求:

遵守《国内外电影片、电视片版权服务采购项目运营时间表》、准确填写《机上娱乐内容信息表(SDS表格)》等。

(二)交付方面

1.交付物料:

(1)内容完整、符合技术规格及内容安全的国内外电影片、电视片媒体母带;所有电影需配有中文声道、中英文字幕或外语声道、中英文字幕;

(2)拥有该项目要求的完整版权,提供版权链文件;

(3)其他物料:准确填写《机上娱乐内容信息表(SDS表格)》、符合技术标准且符合内容安全审核要求的预告片、海报、剧照、文章以及其它用于航空公司各媒体平台展示或宣传所需要的物料形式。

2.交付时间:订单确认后10个工作日起。

3.验收标准:

(1)能够准确填写《机上娱乐内容信息表(SDS表格)》;

(2)按要求提供节目审读意见以及版权链文件(能证明供应商有授权能力及授权期限即可);

(3)根据内容运营时间要求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和内容安全审核要求的节目母带及物料。

(三)服务方面

1.须配备一名工作地为北京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安全审核、确保内容数据信息准确、了解国航选定内容的所有信息、确保提供内容与国航需求一致以及负责整体项目的流程把控;

2.供应商指派的项目经理,提供7x24小时专人服务,处理相关咨询、问题反馈等,可随时进行面对面的业务交流;

3.及时更新维护片库;

4.交付后发现的质量问题积极、及时修正;

5.每年就产品的使用情况、售后情况等对被授权方进行不少于12次的客户经理回访,发生业务问题须及时提供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具体需求及标准详见《国内外电影、电视片娱乐内容授权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证明文件或注册证明文件。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在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八)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名要求

(一)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4月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截止报名,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务必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为:本项目名称+公司简称,邮件正文部分必须写明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报名材料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家相关法定机构颁布的适用于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社会组织的执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核准日期需为最新,否则需提供说明);供应商为境外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证明文件或注册证明文件(原件及翻译件);

3.“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即网站首页输入主体名称或信用代码进行查询后,下载完整报告。如存在行政处罚等异常情况须书面澄清说明,否则将有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再另行解释;

4.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报告至少包含结论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及会计师资质)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2021——2023三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有亏损,需提供原因说明;

5.近3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独立签订合同及承担民事责任,近3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7.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团队介绍等;

8.近两年为航空公司提供国内外电影、电视片节目内容授权服务项目案例(需提供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中应能显示案例要求的关键信息)或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似的项目经验;

9.提供能为本项目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近两年发行/代理授权的节目内容明细以及合作方资源证明(如授权协议,合作协议等),及未来一年发行/代理计划、合作方资源证明等。

报名时请明确报名分类,可多选。分类:国内电影、国外电影、国内电视片(除体育赛事、音乐类节目)、国外电视片(除体育赛事、音乐类节目)、音乐类节目(包括音乐剧、舞剧、古典音乐、音乐会、现场演出)、体育赛事。

所有报名材料须逐一整理成PDF文件,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请确保齐全清晰,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境外供应商如无法提供上述任意一项材料,须提供相应书面说明。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将收到中航传媒发出的邮件通知,供应商须按通知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己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材料。

(二)中航传媒将以邮件形式向通过本项目的准入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编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和()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航空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思颖

联系人电话:010-********

联系人电子邮箱:wangsy@airchinamedia.com

九、其他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并加盖公司公章,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附件: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4.《国内外电影、电视片娱乐内容授权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5.《机上娱乐内容信息表(SDS表格)》

6.《国航机舱影视音文化内容安全审核标准及实施细则》


附件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附件2:《国内外电影、电视片娱乐内容授权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3:《机上娱乐内容信息表(SDS表格)》

附件4:《国航机舱影视音文化内容安全审核标准及实施细则》
,北京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视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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