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和苑南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一期

上和苑南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一期

上和苑南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和苑南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一期已由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以廊审批投资【2024】10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廊坊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廊坊市广阳区。

2.2建设规模:施工图设计范围:本项目总用地*****.04平方米(约合77亩),其中:建筑基底面积9352.70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39平方米;绿地面积*****.95平方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7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6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891.40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4373.68平方米,其他(地下车库出入口)建筑面积126.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建筑面积*****.76平方米,地下室及其他面积*****.77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建设11栋住宅楼(2#-6#、8#-11#、13#、15#)、5栋商业及配套用房(1#、7#、12#、14#、16#),地下车库、地下室及其他等。

施工范围:上和苑南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一期建筑面积*****.34平方米,其中包含1#幼儿园,6#、8#、9#、15#住宅,7#、14#商业及配套,地下车库及配套外线。施工内容包含桩基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电梯、配套外线、配套绿化园林、配套智能化工程等图纸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3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 1065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等引起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顺延。备注:响应大气治理因素造成工期顺延的情形需以地方政府的政策文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应由工程总承包方自行承担风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所需的资料搜集和施工图设计、配合审图、图纸技术交底、竣工图、联络变更及相关配合服务;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水、电、气、暖、园林景观等基础配套设施移交至相关单位运营管理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性修复或特殊情况处理、变更等。

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00元(大写;叁亿伍仟陆佰零陆万元整),(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00元;建筑安装施工费最高限价:*********.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三者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取得建筑工程类以下注册执业资格中的一项,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担任。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提供电子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

3.1.5财务要求:应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3 月29 日9 时00 分至2024 年4 月2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华夏铂宫新世纪大厦405室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请持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按上述时间和地点获取招标文件,逾期者恕不接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4 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廊坊豪钰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廊坊豪钰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42号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华夏铂宫新世纪大厦405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刘工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135*****630电 话:188*****6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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