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人民医院医用激光胶片及自助打印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满洲里市人民医院医用激光胶片及自助打印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 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 权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 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
①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 日前一年内 (至少一个月) 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 (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②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 (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下载的信用报告。
6、供应商需要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备案证;
7、参加政府采购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1)以上资 料须真实有效, 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提供2 份。 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 求的均不予接收。
(2) 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 扫描件、 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投标人资格要求:(满洲里市人民医院医用激光胶片及自助打印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能承担本项目采购的工作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备案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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