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项目编号 | | | | 日期 |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 | | | |
投标人资料 | 投标人名称 | | | | |
| 地址 | | | | |
| 联系人 | 姓名 | | 邮箱 | |
| | 电话 | | 手机 | |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身份证号 | |
备注 |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官窑支行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GDGSYH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官窑支行装修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5.31356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资金总预算约 853135.65 元,
本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官窑支行装修工程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项
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
2.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且具备招标项目经营资格的投标人;(注:
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条件:
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
)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
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
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
〕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
设置设计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
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②持
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
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
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拟派注册建
造师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
5.
拟派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且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7.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
缴纳税收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
料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
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如不显示
查询时间的,无需显示查询时间),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天有权进行复核,并
以复核结果为准。注: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有相关记录的,视同投标人有相关记
录。
9.在与招标人的前期项目合作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被招标人纳入禁入名单的投
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注:须提供《投标承诺书>。)
10.投标人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
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1)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
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
系)。
11.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人资格
声明函》)
1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
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
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的规定来认定)。(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
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投标人须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9日 09时30分到2024年04月07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三路1506创意城A栋A3号二楼会议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三路1506创意城A栋A3号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三路1506创意城A栋A3号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南海官窑支行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0号
联 系 人:唐经理
电 话:0757-833831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
联 系 人: 朱工
电 话: 18814138213
电子邮件: 1881413821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官窑支行
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
官窑支行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一、工程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官窑支行装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ZTGDGSYH024002)
二、招标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联系人:唐经理 联系电话:0757-83383174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8814138213
三、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官窑瑶平路北侧商铺2自编5-6号。
四、项目概况:资金总预算约 853135.65 元,
本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官窑支行装修工程项目。
五、标段划分、招标内容、计划工期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官窑支行装修工
程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装修工程(预算及施工图内项目)。
(2)按招标人指定的范围拆除搬迁原有旧设施、设备,部分旧家具、空调、电
脑、其他机具等设备设施搬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其余部分由中标人清理运走。
施工完成后旧家具、空调、电脑、其他机具等设备设施回迁和安装(含搬运、安装
人工和材料)。
(3)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变更内容和设计图纸会审记录的内容。
(4)中标人负责出消防施工图,施工图须经政府住建部门审批(查)合格后方
可进行施工,负责招标人消防系统和所在建筑物或所属物业小区的消防系统进
行有效对接。
(5)供电表后接电工程。
(6)供水表后接水工程。
(7)原有门窗砌砖封堵,并按原建筑物风格进行外墙修饰。
(8)独立化粪池。
(9)卫生间防水处理。
(10)接地地极埋设(不小于5个点,接地电阻≤3Ω)。
(11)技防、监控、110、空调、室内外招牌和标识等工程衔接部分。
(12)网点装修由中标人负责按消防设计施工图安装消防设施,并负责装修、消防
报建、通过消防验收。
(13)消防管、消防箱、排水管、排污管、柱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按招标人现场
施工管理人员要求砌砖包裹或加大柱体,排水管、排污管、墙体、楼面出现渗漏
时需进行防水补漏或更换旧管体,排水管、排污管在对装修网点整体布局尺寸造
成影响时,需进行变道。
(14)竣工清理现场搞卫生(含光触媒室内空气治理)。
(15)出装修、消防竣工蓝图(一式二份交我行留存)。
(16)卷闸头电机上方天花、外走廊天花需制作预留400*400检修口。
3.计划工期:91日历天(签订施工合同后本项目如政府住建部门(或金融系统)
有新增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许可报建,为满足报建要求须取得住建部门认可的《施工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则工期为151日历天,最终以合同签署的为准)。
4.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53135.6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为29334.73元(含装饰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2843.2元,安装部分绿色
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6491.53元
,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可调整,否则为无效报价。)。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
2.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且具备招标项目经营资格的投标人;(注:须提供
《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条件:
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
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
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
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建
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②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
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建造师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
5.
拟派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且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
一人。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
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
会保险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
印件)。
8.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
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如不显示查询时间的,无需显示查询时间),评标委员会在评
标当天有权进行复核,并以复核结果为准。注: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有相关记录的,视同投
标人有相关记录。
9.在与招标人的前期项目合作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被招标人纳入禁入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注:须提供《投标承诺书>。)
10.投标人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
况之一:
(1)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
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11.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的规定来认定)。(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
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投标人须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所需资料及相关费用: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龙口
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下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一套至
上述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可接受网上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
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印章或签名);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
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
(4)提供附件二《投标报名表》。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
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
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本项目允许网络报名,投标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881413821
3@163.com,
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名资料”,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审核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邮件所留的联系电话号码指导其缴
交报名费、快递报名资料原件(寄方付费)和确认报名成功,招标文件电子版将通过
回邮的方式发送。
九、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3月29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4月7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
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
格条件、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一、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10时00分。
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4月23日10时00分。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三路1506创意城A栋A3号二楼会议室。
十二、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http://)上公布,公布之日
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招标代理: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3月29日
附件一: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并承诺在本次
招标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
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
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
(5)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
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
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
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单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或失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
施(有效期内)。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
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
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本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
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
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
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
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
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
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关于用工
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
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
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
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
责,或遵守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
从总承包企业对我方的统一管理,并对我方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
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
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
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监督、检查。
八、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九、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
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
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
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
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
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罚有效期内);
十二、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
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
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
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
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
日起计)。
十四、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
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如核实存在上述第
十条及第十一条任一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本公司作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中
,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相应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报名表
日期
年 月 日
邮箱
手机
身份证号
附件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拟派的项目
负责人
姓名
电话
姓名
投标人
资料
备注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