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钱铺镇鹿狮村三姓圩圩田发包公告

根据鹿狮村三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鹿狮村三姓圩圩田对外公开发包,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承包范围:鹿狮村三姓圩圩田402亩。

二、承包底价:780元/亩。

三、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水稻收割结束为止。

四、承包条件:

1、承包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按现状农田基本设施不变,鹿狮村不负担任何投资。在承包期内中标方自行购买农业保险,因不可抗力(例如:水灾、涝灾、虫灾等)造成的损失鹿狮村不负责任。

3、承包期内中标方不能擅自改变土地性质,不得随意和他人调换地块,不得在圩田内取沙、取土,不得非粮化操作(禁止种藕,养珍珠等)。

4、承包方不得影响高标农田项目建设,须无条件服从。

5、中标方不得擅自转让圩田给其他人种植,否则鹿狮村不予认可。

6、鹿狮村不提供住房、物资储存等房屋,承包方自行解决。

7、承包方要做好秸杆禁烧工作。

五、报名须知:

1、有意参与承包的自然人或法人请于2024年4月2日上午8时至11时到钱铺镇“三资”办公室报名,同时缴纳招标资料工本费200元(不退)。

2、投标报名时自然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请持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办持书面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六、 开标时现场缴纳投标履约保证金*****元(现金),开标结束后,中标者的投标履约保证金交到鹿狮村,签订合同后退还(若中标后放弃承包,投标履约保证金不退);未中标者当场退还投标履约保证金。

七、中标方式:采用明标暗投,报价最高者中标;投标人报价低于村确定的招标底价,报价无效。若有效最高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采取抽签方法确定中标人。

八、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九、投标人应慎重考虑,认真填写报价。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大小写须一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十、承包金支付方式:开标后中标结果公示三日,三日后无异议发中标通知书,中标方在接中标通知书当天与鹿狮村签订承包合同,并一次性交清当年承包金(402亩*亩中标价)。若在此期限内不签订合同不缴纳当年承包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投标履约保证金不退,鹿狮村将再重新组织该圩田发包。

十一、报价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重要内容字不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3、单位131*****444444*****4444投标文件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投标报价低于村确定的承包底价的;

5、投标报价保留小数或填写角、分的;

6、因其他原因由评标小组评定为无效标的。

十二、开标时间:2024年4月2日下午3时整。

开标地点:鹿狮村村部大会议室。

十三、鹿狮村联系人:吴钢 联系电话:138*****728


钱铺镇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4年3月28日

钱铺镇鹿狮村三姓圩圩田发包公告

根据鹿狮村三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鹿狮村三姓圩圩田对外公开发包,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承包范围:鹿狮村三姓圩圩田402亩。

二、承包底价:780元/亩。

三、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水稻收割结束为止。

四、承包条件:

1、承包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按现状农田基本设施不变,鹿狮村不负担任何投资。在承包期内中标方自行购买农业保险,因不可抗力(例如:水灾、涝灾、虫灾等)造成的损失鹿狮村不负责任。

3、承包期内中标方不能擅自改变土地性质,不得随意和他人调换地块,不得在圩田内取沙、取土,不得非粮化操作(禁止种藕,养珍珠等)。

4、承包方不得影响高标农田项目建设,须无条件服从。

5、中标方不得擅自转让圩田给其他人种植,否则鹿狮村不予认可。

6、鹿狮村不提供住房、物资储存等房屋,承包方自行解决。

7、承包方要做好秸杆禁烧工作。

五、报名须知:

1、有意参与承包的自然人或法人请于2024年4月2日上午8时至11时到钱铺镇“三资”办公室报名,同时缴纳招标资料工本费200元(不退)。

2、投标报名时自然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请持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办持书面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六、 开标时现场缴纳投标履约保证金*****元(现金),开标结束后,中标者的投标履约保证金交到鹿狮村,签订合同后退还(若中标后放弃承包,投标履约保证金不退);未中标者当场退还投标履约保证金。

七、中标方式:采用明标暗投,报价最高者中标;投标人报价低于村确定的招标底价,报价无效。若有效最高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采取抽签方法确定中标人。

八、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九、投标人应慎重考虑,认真填写报价。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大小写须一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十、承包金支付方式:开标后中标结果公示三日,三日后无异议发中标通知书,中标方在接中标通知书当天与鹿狮村签订承包合同,并一次性交清当年承包金(402亩*亩中标价)。若在此期限内不签订合同不缴纳当年承包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投标履约保证金不退,鹿狮村将再重新组织该圩田发包。

十一、报价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重要内容字不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3、单位131*****444444*****4444投标文件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投标报价低于村确定的承包底价的;

5、投标报价保留小数或填写角、分的;

6、因其他原因由评标小组评定为无效标的。

十二、开标时间:2024年4月2日下午3时整。

开标地点:鹿狮村村部大会议室。

十三、鹿狮村联系人:吴钢 联系电话:13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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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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