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开书 永安市上坪乡甲圣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开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上坪乡甲圣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项目业主为永安市上坪乡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永安市上坪乡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全线长67.28米,其中路基水毁67.28米,K2+400~K2+467.28段长67.28米重新砌筑挡土墙,K2+415~K2+455段路面水毁严重,需重新铺筑路面。项目投资约474613元。 2.1该项目计划工期: 60日。 2.2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施工经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予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17 日至2016 年 5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市南山路199号)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于2016年 6 月 6 日17:00前投标人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本项目名称。若投标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汇达或存入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汇达时间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进帐单为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6 月 7 日下午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5时00分至 15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市南山路199号)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书、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送达指定地点。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安市上坪乡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135*****582 地 址:永安市上坪乡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阳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先生 联 系 电 话 :****-******* 地 址:永安市巴溪湾南翔路236号 邮编:366000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 账 号: 3500 1646 0070 5956 5656 - 0005 ; 账户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中心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