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氏企业拆迁场地招租公告
戴氏企业拆迁场地招租公告
戴氏企业拆迁场地招租公告
撮镇镇招标中心受撮镇镇振兴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现对“戴氏企业拆迁场地”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CZ-CG********
2、项目名称:戴氏企业拆迁场地租赁
3、租金底价:3.5万元/年
4、项目概况:戴氏企业拆迁场地位于撮镇镇振兴社区树施组,占地约13亩,四周有围墙,车辆进出方便,现需公开对外进行招租。
5、租赁要求:
(1)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每年租金须在合同签订日7天内交清,逾期一个月不交租金的,镇村可以不再执行出租协议并收回出租场地。
(2)入驻企业须遵守环保安全要求,不得排气排烟排污水,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3)场地由中标单位自行平整,费用自理,场地只用作车辆停放或建筑材料设备堆放等合理使用项目,不得在场地内新建永久性不可移动建筑设施,承包期结束不再续约的,临时设施设备自行拆除搬走,恢复场地原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搬迁补偿要求。
(4)做好门前卫生保洁,须服从保洁公司和城管管理;水、电、交通、网络等自行解决,社区配合协调。
二、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不发生关系。
2、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必须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4、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并协调解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7、落实《合肥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政策,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免收。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三)信用信息查询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必须提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若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投标人必须提供已过限制期的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查询时间符合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要求, 网页打印件必须体现查询时间。 ②有不良记录、失信记录须展开后打印。
(四)财务审计报告。提供 2022年度或 2023 年度由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投标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中小企业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 投标人开标日前,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分月查询)的连续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税务平台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截图);公司成立不足 6 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开标日前,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分月查询)的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清单)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六) 提供合法经营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 提供《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原件。
(八)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鉴于以上要求的各类资信证明中, 有的可能因特殊情况难以提供原件, 因此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企业开标前必须提供满足本章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款的要求, 否则不准参加投标,以上资料要求在报名时间内提供。
四、投标人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取纸质报价,现场开标,有效最高报价者确定为中标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高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2、投标供应商须按年度报出承租价格,总报价不得低于3.5万元/年。
五、投标及其要求
1、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5:00--17:30),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报名,包括投标人要求中的所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地点:撮镇镇招标中心(撮镇镇政府东侧二楼(原物业办))。
2、投标人需在2024年4月3日15:00携带密封报价文件至撮镇镇人民政府三楼四号会议室参加现场开标,现场逾期送达的按弃权处理。(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报价文件及相关报价资料如为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3、按同等条件下最高价原则选定中标单位。
4、注意事项。 提交报价文件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5、报价单位必须提交的资料(报价文件的组成)内容(按以下顺序装订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目录;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证明书;
(3)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函、报价书; ★报价书(报价表):根据采购需求清单报价,不得减少或增加采购内容;
(5)报价单位服务承诺书,包含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
(6)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和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效资料。
(7)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单位:撮镇镇招标中心
地址:撮镇镇人民政府二楼(原物业办)
电话:0551-********
七、其它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合肥市政务公开网上发布。
撮镇镇招标中心
2024年3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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