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班车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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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班车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DZBDL-2004-08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班车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95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通勤班车租赁,租赁 4 台大巴车,每台车一天跑 4 趟,一年预
计通勤 9 个月左右(扣除寒暑假),每个月运行约 22 个工作日。车座数据按实际需求确定。
班车在学院正常工作期间从指定乘车点至学院每天往返一趟(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租赁公司承担油费、工资、保险、交通事故等班车所有运营费用;学院按月支付班车租赁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班车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班车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但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
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
件);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以及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或近期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险的申报证明材料);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
格式自拟);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按照服务需求至少提供 4 辆
服务车辆(大巴),每辆服务车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运输证》,并应注册于投标人(公司)名下。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
公告发布之日或之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提供信用查询的方法:首先投标人自行提供信用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如发现投标
人提供的信用查询截图存在看不清、查询内容不全等问题,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可在信用中
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即时查询信用项,采购人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
信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各潜在供应商无须到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磋商文
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磋商文件费缴纳证明(发送时备注联系方式)发至
937149496@qq.com 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回至供应商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北三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 500 米路
北经三名筑 9 号楼 9 楼 906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北三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 500 米路
北经三名筑 9 号楼 9 楼 906 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班车租赁项目
2、采购编号:GDZBDL-2004-08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按照甲方指定的乘车点、乘车时间和路线,每天每台班车往返一趟 950 元。
本租赁价格包括并不限于含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车辆折旧费、管理费、驾驶员薪资(含
加班工资、奖金、福利、社保等)、二维/年检、利润、税金和班车交通事故引发的法律补偿
所有班车运营费用。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通勤班车租赁,租赁 4 台大巴车,每台车一天跑 4 趟,
一年预计通勤 9 个月左右(扣除寒暑假),每个月运行约 22 个工作日。车座数据按实际需求
确定。班车在学院正常工作期间从指定乘车点至学院每天往返一趟(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
外);租赁公司承担油费、工资、保险、交通事故等班车所有运营费用;学院按月支付班车
租赁费。
5.2、服务要求:每天 4 台客车,每台车每天往返一趟。车座数据按实际需求确定。
根据季节、气温和天气等情况,提前 10 分钟热车或打开空调。
5.3、服务期:2024 年 4 月 18 日至 2025 年 4 月 19 日(暂定)
6、合同履行期限:2024 年 4 月 18 日至 2025 年 4 月 19 日(暂定)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但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
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
件);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以及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或近期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险的申报证明材料);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
格式自拟);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按照服务需求至少提供 4 辆
服务车辆(大巴),每辆服务车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运输证》,并应注册于投标人(公司)名下。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
公告发布之日或之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提供信用查询的方法:首先投标人自行提供信用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如发现投标
人提供的信用查询截图存在看不清、查询内容不全等问题,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可在信用中
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即时查询信用项,采购人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
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即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年 3 月 29 日至 2024 年 4 月 7 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北三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 500 米路北经三名筑 9 号楼 10 楼招标代理事务
部 1010 室。
3、方式:各潜在供应商无须到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
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磋商文件费缴纳证明(发送时备注联系方式)发至
937149496@qq.com 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回至供应商邮箱。
4、售价: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套,售后不退。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采购代理机构
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公司账户: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三全路支行
账号:2637 3051 8753
行号:1044 9106 2491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北三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 500 米路北经
三名筑 9 号楼 9 楼 906 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北三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 500 米路北经
三名筑 9 号楼 9 楼 906 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地 址: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祥安路
联系人:丁老师
电 话:158381285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北三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 500 米路北经三名筑 9 号楼 10 楼招标代理事务
部 1010 室
联系人:李树芳、王爱巧、郭滢滢、叶亚洲
电 话:0371-86610696、18300620844
邮 箱:hngdzbdl@126.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地 址: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祥安路
联 系 人:丁老师
电 话:158381285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北三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 500 米路北经三名筑 9 号楼 10 楼招标代
理事务部 1010 室
联 系 人: 李树芳、王爱巧、郭滢滢、叶亚洲
电 话: 0371-86610696
电子邮件: hngdzbdl@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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