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川0403破1号攀枝花市万佳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结构安全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4川0403破1号攀枝花市万佳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结构安全鉴定机构的公告
攀枝花市万佳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招募结构安全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3年12月27日,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川0403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攀枝花网源电力有限公司西城分公司对攀枝花市万佳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佳达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3月11日作出(2024)川0403破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确保本案破产清算工作的高效推进,加快推进对万佳达公司核心资产“东盟国际商贸城”竣工验收和办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拟在入选《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现行有效)且入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名单的专业机构中,通过现场比选的方式综合评选出一家结构安全鉴定中介机构,为东盟国际商贸城提供结构安全鉴定服务,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万佳达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 | 攀枝花市万佳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谢晓林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3年09月27日 |
营业期限 | 2013年09月27日至2063年09月25日 |
登记机关 | 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住所 | 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56号 |
经营范围 | 对交通、房地产、电力、矿业、商业、农业、运输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娱乐业的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针纺织品(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 |
(二)东盟国际商贸城基本情况
根据攀枝花市西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向万佳达公司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管理人初步调查情况,东盟国际商贸城建设单位为万佳达公司,施工单位为攀枝花市仁和房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址为攀枝花市西区格萨拉大道15号,建设规模为*****.91平方米。
二、参选条件
1.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条例;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五年,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一千万人民币;
7.具有开展结构安全性鉴定工作的相应资质证书,入选《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现行有效)且入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名单,且已纳入属地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成员库;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报名机构及其指定的专业人员应业务熟练、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征信记录,且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10.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三、工作内容
1.按管理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对“东盟国际商贸城”进行实地查勘,完成对“东盟国际商贸城”的结构安全鉴定工作,并出具相应成果报告;
2.参选机构须向管理人提供全套技术成果文件,并满足“东盟国际商贸城”竣工验收和办证的使用目的;
3.按照属地住建部门和管理人的要求,配合完成“东盟国际商贸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
4.完成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四、参选文件递交
1.纸质申报文件应于2024年4月8日17:00之前提交到万佳达公司管理人处,申报文件一式两份,应当一并进行密封。邮寄提交的,以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未报名参选。同时还应在期限内向万佳达公司管理人邮箱发送电子版申报文件,未发送的视为未报名参选。
2.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G座5楼。
3.联系人:夏律师,电话:151*****258,管理人邮箱:wjdglr@faxianlaw.com
五、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由管理人组成评审小组,综合考虑各参选机构的参选机构规模资质、人员配备、相关业绩、报价等事项选定结构安全鉴定机构并报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备案。对于报名未中选的机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六、其他
(一)现场踏勘
1.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4月2日14:00;
2.现场踏勘地点:攀枝花市西区格萨拉大道15号东盟国际商贸城;
3.联系人:夏律师,联系电话:151*****258。
(二)报价方式
本次报价应是参选机构提供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参选机构还须书面承诺不会通过新增项目增加或变相增加费用。
(三)其他约定
参选机构须向管理人提供全套技术成果文件,并满足东盟国际商贸城竣工验收和办证的使用目的,并承诺同意在参选机构出具成果文件且成果文件获住建部门验收通过后收取费用。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万佳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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