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韶山农村商业银行韶山冲、林家湾分理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韶山农村商业银行韶山冲、林家湾分理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韶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南韶山农村商业银行韶山冲、林家湾分理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韶山农村商业银行(韶山冲、林家湾分理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采购代理编号:HXYDZ-********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招标控制价: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招标控制价

包一

韶山冲分理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一项

******.42元

包二

林家湾分理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一项

******.99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包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包一

韶山冲分理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1、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执行。

2、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1、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完工。

2、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工程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款10%,工程进度达到合同进度70%支付50%进度款,办理竣工验收后支付至85%,竣工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款3%为质保金,(在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的前提下)质保期满后全额无息付清。

包二

林家湾分理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注: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可投多个包,只允许中其中一个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处罚期尚未届满)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3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5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为联合体的供应商。

三、磋商保证金

3.1保证金的金额为:

包一:捌仟元整(¥8000.00元)人民币,包二:捌仟元整(¥8000.00元)人民币。

3.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3.3保证金提交方式:应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的账户转账交至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将以“保证金凭证”为依据进行退还。

户 名: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车站路支行

账 号:18-192*****0005153

注:交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包号、包名称”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没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4.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携带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③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各壹份,并请于2024年03月29 日起至2024年04 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 ~ 12:00,下午14:30~ 17:30 (北京时间),到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现场购买磋商文件,不符合要求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概不接受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等同于报名,不再有其它报名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4.2磋商文件每包每套售价400元,在获取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4.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1 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6楼613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5.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5.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

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韶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731-********

地址:湘潭市韶山市厦门西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恒、段海南

电话:0731-********

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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