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2#燃机中修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2#燃机中修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2#燃机PG6561B中修项目已由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2#燃机PG6561B中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2#燃机PG6561B中修项目。

2.2项目地点: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2.3招标范围:

2.3.1本次检修根据机组实际运行状态并按照维护使用手册和GE规范规定的中修范围确定如下:

主机部分:1、燃烧系统的检查,对除火焰筒、过渡段外的热通道部件进行探伤检查;

2、透平部件的检查,对三级动叶,二、三级喷嘴进行探伤检查,一级喷嘴、二级动叶拆卸送修完成后复装,一级动叶更换。

辅机部分:1、进气系统检查及检修;

2、排气系统检查及检修;

3、负荷齿轮箱前后轴渗油处理;

4、燃料阀室的检查及检修;

5、润滑油、液压油系统检查及检修;

6、启动系统检查及检修;

7、密封冷却空气系统检查及检修。

8、辅助齿轮箱系统渗油处理。

仪控部分:轮间温度热电偶检查更换,对燃机燃烧控制系统清理及检查(火花塞、火焰探测器等)。对所有参与保护的测点开关进行检查、整定,拉阀试验及保护联锁试验。

2.3.2 PG6561B燃机的一套火焰筒、一套过渡段、一套透平一级喷嘴及一套透平二级动叶的维修服务,以上所述部件拆卸下来后需送至国内专业的热通道部件维修点进行检测和维修。

2.3.3 PG6561B燃机辅机相关的工作,如PG6561B燃机各油泵、电机的维护保养,PG6561B燃机两台透平间冷却风机电机的拆装,检修后启动前PG6561B燃机的各辅机联锁试验,PG6561B燃机控制柜、电气柜检查清灰,直流接地故障排查等相关工作。

2.3.4 本次检修因部分热通道部件需送修,检修需分两次进行,即第一次进场进行拆卸及现场检查,部件送修完成后,第二次进场进行复装。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含增值税,税率13%);不含税控制价: ******6人民币

2.5计划工期:共 85 日历天(包含热通道部件维修等时间)。

2.6标段划分: 1 个。

2.7质量要求:在标准工况下,机组检修后的出力不得低于修前出力(以同等气温下历史负荷为准),修后机组轴承振动(瓦振、轴振)基本负荷工况下不得高于8mm/s、排气分散度在基本负荷工况下不得高于30℃,其它各参数值均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8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部件送修点提供的授权或合作证明。

3.2部件送修点要求:

部件送修点须有GE、SULZER、EthosEnergy、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四家公司中任一公司的授权。

3.3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承接同类型燃气轮机机组大、中修合同二个及以上。

3.4人员要求(以投标人承诺书为准):

3.4.1配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要求具有至少一台同类型燃气轮机中修项目管理业绩,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或机电工程中级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4.2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

3.4.3该项目所有检修维护人员必须全部是经培训合格的人员,特殊工种(如电焊工等)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

3.6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3.6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信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01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0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领取。

4.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亲自递送至集团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704室),联系电话:0574-********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704室)。

7.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有投标保证金,要求:

1.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要求基本账户汇出,户名、账号和投标人都一致)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4.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③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7.联系方法:

招标人: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国家高新区剑兰路1361号

联系人: 李锐

电话: 0574-********

招标代理: 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605

联 系 人:王静

电 话:0574-********

邮 箱:********@qq.com

监督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机 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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