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建集团金融不良债权纠纷案的法律服务机构选聘公告
关于化建集团金融不良债权纠纷案的法律服务机构选聘公告
为了推进南京化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所涉金融不良债权纠纷案的相关工作,化建集团将于近期选聘法律服务机构就该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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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要求
1.律师事务所在南京市注册且注册时间5年以上(提供律师事务所职业许可证)。
2.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人以上(提供司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证明或网站截图)。
3.律师事务所和化建集团不存在利冲,所属律师未受到新工集团系统内企业否定性评价。
(二)负责律师要求
1.律师事务所制定的提供服务的负责律师应获得律师执业资格并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之日起具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历(提供执业证书)。
2.近年(2020-2023)内担任过南京市内国资平台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协议)。
3.负责律师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职,无不良记录。在国企金融不良债权和案件执行领域具有较深专业造诣、丰富执业经历。
(三)按照《选聘条件及要求》提供材料。
《选聘条件及要求》《承诺函》《联系人确认函》《报价单》请联系南京化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索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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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请申报单位于此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至(或邮寄)南京化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307办公室。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汉府街3号
联系人:张倩
联系电话:025-********;173*****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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