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交发集团所属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委托服务自主的采购公告

温州市交发集团所属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委托服务自主的采购公告

温州市交发集团所属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委托服务(自主)采购公告

  浙江浙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委托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WGSS-JFJT-Z-*******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委托服务

  六、预算金额:******

  七、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委托服务

1

为构建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与运输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浙交发函[2023]53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与运输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浙交发函[2023]53号、《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手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编制《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和《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清单》,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温国资委〔2020〕125号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3.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为公路)的工程咨询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3月29日起(09:00-11:30,14:00-16:3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浙江浙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仁汇大厦6楼);或将标书购买费汇入代理公司账户(户名:浙江浙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201*****9542080;开户银行: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府支行;联行号:402*****3512),将缴纳凭证、开票信息、相关购领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上传代理机构指定网址(https://send2me.cn/eIwdfFpE/SjOoG1E3ljo51Q),并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审核。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4.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4.1投标供应商介绍信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4:30

2.递交地点:浙江浙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仁汇大厦6楼)。

3.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4:30

4.开标地点:浙江浙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仁汇大厦6楼)。

注:为了方便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可以以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需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邮寄地址,建议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寄达,并与收件人确认寄达),采购代理公司及采购人对邮寄包裹不承担任何责任,选择邮寄的供应商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任何异议。

邮寄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仁汇大厦6楼,收件人:赵先生,联系方式:180*****230。选择邮寄的供应商在对投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时,应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澄清、说明或补正资料上传至https://send2me.cn/zvPdobEu/RAWWz8c7VqUt-w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由投标供应商的银行账号汇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浙江浙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201*****9542080

开户银行: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府支行

2.投标供应商转账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委托服务投标保证金”字样。

3.以本采购文件规定以外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商务楼1001-1室)

联系人:罗女士\金先生

联系方式:153*****897\188*****68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浙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仁汇大厦6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80*****230

3.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577-********

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浙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9日

温州市交发集团所属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委托服务(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浙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委托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4年04月01日09: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浙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邮寄至我公司。同时将电子文档提交到指定网址(https://send2me.cn/GILb45CW/TqqbdBzJkrrkvQ)。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80*****230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仁汇大厦6楼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浙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9日

附件: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委托服务-采购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双重预防机制 安全生产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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