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园区电力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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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园区电力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FYSC2024A01

1.招标条件

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园区电力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序号:FYSC2024A01)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招标人”,现委托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 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2.1工程概况:本次招标为园区电力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

l、架空线路、电缆部分:新敷设 ZC-YJV22-8.7/15-3×400铜芯电缆长 0.6 千米、ZC-YJV22-8.7/15-3×70铜芯电缆长0.09千米;新敷设ZC-YJV-0.6/1-4×150铜芯电缆长0.04千米;架设BS-JKLYJ-4*70集束电缆长0.035千米,新立15米电杆1基,安装柱上开关3台、普通氧化锌避雷器18台,安装低压电缆分接箱1台,安装GJ-80双拉线1把、GJ-80单拉线1把,横担4付。拆装双回路线路JKLYJ-240/10绝缘线长160米,拆装630kVA欧式箱变1台。发电车保供电2次、带电拆装开关引线各一次。

2、土建部分:新建Ⅰ型电缆井3座、Ⅱ型电缆井38座(其中34座为砖砌、4座为钢筋混凝土)、Ⅳ型电缆井1座、三通井13座、Ⅴ型电缆井2座(钢筋混凝土)、Ⅵ型电缆井1座(钢筋混凝土)、H 型电缆井52座(钢筋混凝土)、S型电缆井26座(钢筋混凝土)、L型电缆井3座,新建环网箱基础18座、欧式箱变基础1座、低压电缆分接箱基础1座,新敷设4Φ100-MPP管10米、6Φ100-MPP管31米、9Φ175+2Φ100-MPP管307米、12Φ175+2Φ100-MPP管225米、16Φ175+2Φ100-MPP管72米、20Φ175+2Φ100-MPP管3511米、12Φ175+2Φ100-CPVC管1189米, 新建单排1.5m 现浇电缆沟8米、双排1.5m现浇电缆沟36米,破及修复水泥路3048米,破及修复沥青路777米,破及修复人行横道697米。弃土外运*****m3。本工程管道埋设于车行道下,需在导管顶部处按图扎钢筋网,及管道包方顶部采用C30 混凝土浇筑,以增加强度。

3、拆除部分:拆除水泥杆3基,钢管杆1基,横担3付,拆除JKLYJ-10/240绝缘线线路长440米 ,拆除ZC-YJV22-8.7/15-3×70铜芯电缆长0.055千米;拆除柱上开关1台,避雷器1组。

4、新建220KV遂昌变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124km,其中新建2*4孔排管1.4米,新建2*2孔排管85米,新建转角工井2 座,新建直线工井3座,新建单回路电缆盘圈沟1座。

5、新建110KV云东变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042km,其中新建 2*6 孔排管16米,新建三回电缆沟3米,新建双回路电缆盘圈沟1座。

2.2建设地点:遂昌县云峰街道龙板山区块。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2.4工期要求:15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类别和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3R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3周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及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建设(或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2、工程合同;3、业主证明材料;4、工程中标通知书;5、其它材料。。

3.4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7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3.8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3.9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10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4.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查阅本次招标信息,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4月18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附表《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至指定邮箱(邮箱:*********@qq.com)完成报名,招标代理公司会在收到邮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潜在投标人邮箱。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7.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7.3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19 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丽水市南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莲都区南环西路105号(西站加油站隔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事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云峰街道昌和路1号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62号B幢1单元201

电 话:0578-******* 电 话:150*****809173*****13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王威、上官建飞

备案单位: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 3 月 29 日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附件1: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1).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提升 工程施工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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