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服务招标公告
合肥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服务招标公告
合肥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服务
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关于印发<合肥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要求,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合肥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加。
一、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
合肥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服务
(二)风险排查服务对象
我市7座在产地下矿山和1座尾矿库,名单如下:
1.安徽马钢罗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安徽庐江龙桥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3.安徽铜冠(庐江)矿业有限公司
4.安徽金牛矿业有限公司
5.安徽省金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6.庐江县友尊矿业有限公司
7.安徽省广泰矿业有限公司
8.安徽马钢罗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付冲沟尾矿库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评价资质;
(二)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或安全风险排查(专家技术会诊)项目业绩;2022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行政处罚。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材料需提供佐证材料或承诺书。
三、报名提供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须再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凡报名的单位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份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所有材料均要求真实、清晰。可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上述资料电子版直接发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 2024年4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合肥市应急管理局
报名联系人:许伟,电话:0551-********
邮箱:********@qq.com
五、开标地点和时间
另行通知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拟安排专项经费18万元,用于合肥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服务。
二、项目需求
(一)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内容要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落实,排查、梳理、分析每个矿山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重大隐患。
(二)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要有矿山实际具体情况和数据描述;发现其他现场问题的,要做好梳理,形成问题清单。
(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完毕后,须形成排查服务报告,报告内应附上专项检查表(须包含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专家检查记录、问题排查结果、问题整改意见和安全对策措施,以及企业问题整改结果。
二、服务要求
(一)投标单位要根据地下矿山(尾矿库)制定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方案。针对7座在运行地下矿山矿山和1座尾矿库,投标单位须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工作分工和专业分组、工作流程和进度安排等。
(二)本项目需设置项目组和专家组。
1.项目组成员均要具有3年以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验,具备矿山行业中级以上职称,持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评价师证书;
2.专家组成员需配置3人以上专家组,且至少含有2名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非煤矿山专家库专家;
3.专家组成员可以是项目组成员,总体专业要涵盖采矿、机电、通风、地质、尾矿等五个方面。
(三)投标单位要安排项目组和专家组成员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单位要根据服务内容,按照相关标准编制相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排查专项检查表(含重大事故隐患检查内容),并严格对照检查表内容,逐项检查。
2.地下矿山排查要做到井下各中段全覆盖,排查内容须包括地下矿山采掘系统、通风系统、提升系统、排水系统、运输系统、供配电系统、防灭火管理、顶板分级管理、隐蔽致灾因素和“六大”系统等;尾矿库须开展安全设施完整性排查、排放和处理系统排查、监测和预警系统运行状况排查、排洪构筑物和排渗系统排查。
3.投标单位需编制专家检查记录表,要有检查时间、检查位置、检查问题等的相关内容,记录表需要投标单位、专家和企业三方人员签字。
4.投标单位要根据专家发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整改意见以及安全对策措施。
5.投标单位将问题和现场照片进行收集汇总后,形成问题清单,问题清单内须详细描述有关问题的依据,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应急局管理局。
(四)风险排查服务报告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
(五)风险排查服务报告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六)风险排查服务报告每座矿山(尾矿库)一式三份(共24份).
三、评标方法与评分标准
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5%,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5%。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以下各项记分仅取整数)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85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一、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编织内容进行评审: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编制情况: 1.内容详尽,对项目需求理解透彻、方案编制内容完整的,得4-5分; 2.内容较为详尽,对项目需求理解较为透彻、方案编制内容较为完整的,得2-3分; 3.编制内容有待完善的,得1分; 4.未编制的,不得分. (二)工作分工和专业分组编制情况: 1.工作分工、专业分组科学合理,符合实际要求的,得4-5分; 2.工作分工、专业分组较为科学合理,比较符合实际的,得2-3分; 3.分工、分组有待完善的,得1分; 4.未进行工作分工和专业分组的,不得分. (三)工作流程和进度安排编制情况: 1.工作流程和进度安排编制科学合理,描述思路清晰,可行性强的,得4-5分; 2.工作流程和进度安排较科学合理,描述思路较为清晰,可行性较强的,得2-3分; 3.工作流程和进度安排有待完善的,得1分; 4.未编制的,不得分。 二、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时间进度的安排、人员配备和方案可行性等: 1.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能全面反映供应商项目实施及管理水平,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5分; 2.实施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基本反映了供应商项目实施及管理水平,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3分; 3.实施方案有待完善的,得1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0-20分 |
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 一、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制度、组织保障措施和技术保障措施等: 1.质量管理制度完善,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保障措施及技术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强,内容合理规范的,得4-5分; 2.质量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基本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保障措施及技术保障措施可操作性较强,内容较为合理规范的,得2-3分; 3.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有待完善的,得1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二、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诺的针对性、承诺的范围和承诺的可操作性等: 1.服务承诺针对性强,范围涵盖全面,操作性强的,得4-5分; 2.服务承诺针对性较强,范围涵盖较为全面,操作性较强的,得2-3分; 3.服务承诺有待完善的,得1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备注:供应商提供承诺:合同签订后,为本项目配备的专家组中,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的3名专家全部到位开展工作,专家组中的其他专家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 | 0-10分 | |
专家组成员 |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专家组成员: 1.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配备的3人专家组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矿山工程类专家,加2分,最多得6分; 2.专家组成员中具有矿山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1人,加2分,最高得12分; 3.专家组成员中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配备的2名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非煤矿山专家库专家的基础上,每多1人加3分,最高得12分; 注:(1)矿山工程类专业:采矿(采煤)、机电(机械、电气)、矿井通风(通风与安全)、尾矿(水工)、地质(水文地质、地质勘探、防治水)等。 (2)如同一人,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可以累计得分。 (3)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人员名单(格式自拟);职称证书复印件; 省级专家库成员提供专家库公示名单截图复印件; | 0-30分 | |
项目组人员 |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人员中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专家组人员可以是项目组人员,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资格证书复印件; | 0-10分 | |
供应商业绩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以下业绩的: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现状评价、风险排查(专家技术会诊)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或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风险排查(专家技术会诊)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额外得1分;最高得5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及证明材料,若合同或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 | 0-15分 | |
价格分 (15分) | 一、评标基准价: 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即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二、得分计算方法: 1.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5分; 2.有效投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0%扣减0.5分,不足10%的按直线插入法等比例计算得分; 3.当有效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0%扣减0.3分,不足10%的按直线插入法等比例计算得分。 |
分值汇总
(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
(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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