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院区和家属院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某部院区和家属院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国家招标采购有关法律和军队招标采购相关规定,我部对某部院区和家属院物业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联系采购机构申领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院区和家属院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H17-F100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

期限

备注

1

某部院区和家属院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主要是服务范围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巡查、巡检,责任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和安全秩序维护,应急事项处置,费用代收以及招标人安排的重要工作等内容。

山东省

青岛市

1年

说明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整体物业服务项目:178.95万元/年(招标人承担)。

(2)家属院住宅物业服务费用:0.39元/㎡·月(住户承担,中标供应商自行收取)。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入股企业,具体解释详见后附说明;

(三)自投标供应商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登记成立日期),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应大于等于三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军队单位不受此限;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说明: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为:

①外资独资或入股是指工商登记中明确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以及《外商投资法》中明确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中,外国投资者通过内地和香港股票交易市场取得境内企业股份、且未达到控股标准的,不属于本条规定明确的外资入股情形。

②港澳台资独资或入股情形参照上款规定。

五、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上发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青岛市;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以手机短信方式将单位名称、电子邮箱、拟投项目名称发送到采购机构手机号码151*****471。采购机构将把具体要求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若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日仍未收到我方邮件,请电话联系采购机构,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完成费用交纳后,采购机构将向其发放招标文件。

4.工本费:每套¥200.00,售后不退;

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六、公告期限

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8日。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2.地点:青岛市。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青岛市。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

联系人:赵工、徐工

电 话:0532-********/151*****471

电子邮箱:qtxycgsbm@163.com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樊助理

办公电话:0532-********

,山东,青岛市,青岛,053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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