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城市文化中心存量商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事宜专项法律服务单位的二次招标公告

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城市文化中心存量商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事宜专项法律服务单位的二次招标公告

为解决安宁城市文化中心原有商户历史遗留问题,拟采取法律诉讼和协商的方式实施。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号)文要求,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聘安宁城市文化中心存量商户处置事宜的专项法律服务单位,因第一次报名人数不足3家,特发布第二次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安宁城市文化中心存量商户历史遗留问题事宜处置专项法律服务
(二)询价人
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概述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的原则,拟聘请一家具有综合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安宁城市文化中心存量商户历史遗留问题事宜处置专项法律服务机构,为安宁城市文化中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二、项目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全过程参与安宁城市文化中心存量商户处置事宜的全部工作,包括为诉讼或非诉讼处置方式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协商、谈判、调解及后续参与庭审、后期可能出现的二审应诉等法律服务工作。
2.为该项目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对问题本身进行专业性的分析,并提出可操作实施的法律意见及解决方案;
3.出具法律意见及相关法律文书:为安宁城市文化中心存量商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事项进行专项研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就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出示预警性书面法律意见建议。
4.根据该项目已经确定的方案,制定、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文本及其他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按需要出具涉及该项目的各类合同、公告、通知、函件等所有法律文书。
5.参与协商及合同谈判,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6.针对公司与第三方在交易活动中存在的争议,在维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提供高效的纠纷化解方案;
7.针对可能产生的纠纷进行法律研判,提出解决建议与策略。
(二)服务要求
1.勤勉尽责,恪守律师执业道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法律服务工作计划,能够对该项目的法律服务需求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3.能组织专业人士进行法律项目专业分析论证,提供明确的法律意见;
4.能够按照公司的时间要求,全过程参与安宁城市文化中心存量商户历史遗留问题事宜处置的各项工作。
5.公司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服务要求。
(三)服务期限
安宁城市文化中心所有存量商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完成为止。
三、相关要求
(一)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年检合格,成立时间5年以上,登记在云南省外的,需在昆明设有分支机构;
(二)有大型国有企业服务经验,近三年内(2021年3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无不良记录;
(三)指派至少1名主办律师,主办律师应具备五年以上执业经验且无执业违法记录,须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商务纠纷处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熟悉相关合规管理的法律条例。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的专业技术支持和较强的服务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材料
1.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派出律师的简历、律师执业证及从事相关业务的经验简介及案例,专业领域工作成果,以及律所可提供全国性法律服务支持情况;
3.投标函(加盖公章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在报价函上签字,须提供);
4.报价方案:所报价格为费用总额,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查档费、查询费、税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报价方案中所列明的所报金额为含税价格;
5.在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6.服务团队及人员简介,拟指派律师的业务专长、执业经历、已承办项目经验及个人获得的荣誉等;
7.服务方案:拟为本次服务投入的人员配备情况及本次服务的工作方案、服务优势、服务特色、服务质量保障等方案。
8.服务过类似项目的案例。
注:以上所有提供资料均需盖公章,若不加盖公章视为无效材料。
五、选聘事项
(一)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选聘工作小组根据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选聘事宜的通知执行。
(二)资格审查
公司将组织内部审核,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中标单位
采取综合评标法确定中标单位(综合评标法见附件1),拦标价上限4万元,参与投标报价的机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该机构此项不得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可继续参与评标。并推荐得分排名前三名中,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公示公告
评选出的中标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中标单位。
六、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 29日—2024年4月2日。
2.公告地址: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afzjt.com)及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 月2日,17:00。
4.投标文件资料密封要求:投标文件由企业营业执照、报价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信文件组成。企业营业执照、报价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信文件一起包装,并所有文件为原件盖公章,需要签字的地方要签字确认,若未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文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宁城市文化中心存量商户处置事宜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投标文件在2024年4月2日17:00前不得开启。
5.投标资料送达地址:报名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资料PDF电子版,发送至anlt********@163.com,评标截止日将纸质版文件,送至云南省安宁市温泉街道办事处一清路26号(云涛酒店旁)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3室,联系电话:0871-********
6.逾期报送及未报送到指定地点,或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报名作废。
七、其他要求
1.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各报名机构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我公司承诺将对所有报名机构的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2.报名机构自行承担报名所产生的费用。
3.本公告由我公司招商策划运营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标签: 文化中心 处置 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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