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总队三农普遥感测量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调查总队三农普遥感测量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天津调查总队三农普遥感测量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CZC-********

受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委托,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调查总队三农普遥感测量服务外包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调查总队三农普遥感测量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ZCZC-********

二、项目内容

完成天津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包括根据“三农普遥感国家方案”的要求,在天津市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配合完成遥感影像数据的接收和初步检验等工作;测量工作需要的补充遥感影像数据采购处理工作;完成全市所有普查区二类测量、全市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遥感测量、抽中普查区一类测量;协助配合实地调查任务包数据制作或者修订、实地调查结果数据整理;提供数据精度自检报告、数据推算相关配合工作、市级数据管理集成平台开发、数据成果图集和展示、数据建库归档等服务。

三、项目预算:53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对其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参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需提供相关国家部门颁发的“中小企业认证证书”复印件和《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谈判截止时间前须提交证书原件,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供应商应对自行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须提供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供应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5. 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供应商应为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3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创展大厦2803室)。

3.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报名时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采购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及“供应商资质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需提供经办人近12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由供应商上缴社保的社保中心出具),且经办人需现场登录社保中心网站供采购人进行网上核验。

(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 磋商文件的售价:本文件售价8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27日下午14:00时

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5月27日下午14:00时

3.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泰达大厦3楼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李女士

2. 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2.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

3.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廉先生 ***-********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创展大厦2803室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19日止。

采 购 人: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代理机构: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丈量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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