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编制工作及对上年度入册机构考核的通知
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编制工作及对上年度入册机构考核的通知
为规范全州法院对外委托工作,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制度实施办法》(法发〔2004〕6号)、《湖南省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管理规定》(湘高法发〔2018〕33号)、《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湘高法发〔2018〕34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全省法院司法辅助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编制工作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州法院工作实际,我院定于2024年3月至4月对《2022-2023年度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中的专业机构及已入围破产管理人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后我院立即编制《2024-2025年度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工作安排
1、2024年3月29日至4月9日,对已入册机构进行工作考核。2022-2023年度名册中的机构如继续申请入围可在考核期内将申请资料一并提交;
2、2024年3月29日至4月9日,开始2024-2025年度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报名工作,申请入册的机构提交资料的时间为2024 年 4月9日截止。
二、机构申报:
(一)、异动登记
①已入围我院的对外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如需要异动单位名称、地址、法人、联系人的机构,请提交相关异动资料及工商、税务、行业无不良记录证明和廉政承诺书一份,来我院办理异动登记。
②无异动对外委托社会专业机构需提交第一项的资料以外还需提供行业无不良记录证明、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二) 新机构申报
1、申报类别
鉴定类
(1)建设工程专业。包括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程设计等。
(2)会计审计专业。包括会计审计、税务审计等。
(3)其他专业。包括产品质量、测量测绘、知识产权、文物、机动车技术状况等。
评估类
包括资产、房地产、土地、价格鉴证、机动车、珠宝、矿业权、保险公估等专业。
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
包括二、三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
1、申报条件
(1)自愿申请。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申报机构注册地应属湘西州管辖范围内,并按要求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完成网上注册、报名。辖区外的在册机构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公告后,方可向我院进行备案制登记申请;
(2)机构成立时间 3 年以上;每类专业的申报机构,除司法行政部门公告的司法鉴定机构外,专业机构的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集团类关联机构,只能择一列入;
(3)工程质量类外省专业机构,应经湖南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再以在州分支机构名义提出申请;
(4)产品质量类专业机构应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获得“CMA”资质认定证书;
(5)二、 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申请从事我州法院对外委托房地产评估;
(6)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申报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规定的条件;
(7)自愿签订《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并承诺注册和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信息平台”;
(8)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执业许可;
(9)经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年检合格;
(10)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业务水平和出庭质证能力,注册登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外省专业机构在州分支机构须提供不少于3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在州缴纳社保证明)且取得相应资格;
(11)无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
(12)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报资料
鉴定、评估类:
(1)入册申请书(见附件一)、申报表(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三);
(2)《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
(3)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四),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4)收费标准及依据;
(5)公司员工社保信息;
(6)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
(7)资质证书;
(8)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9)行业年度审核证明;
(10)行业年度奖惩情况。
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
(1)入册申请书(上年度已入册管理人如申请升级,需注明)(见附件一)、申报表(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三);
(2)《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
(3)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律师或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四),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4)营业执照、机构信用代码证;
(5)资产管理公司、清算公司等需提供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的劳务关系证明;
(6)从事过破产案件管理人执业律师及注册会计师人数,附管理人聘书或相关部门证明;
(7)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场所证明;
(8)近两年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等收入和纳税情况证明;
(9)是否投保执业责任保险且在保险赔付期间;
(10)发表破产管理方面专著、省级以上媒体或刊物发表典型案例、获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11)管理制度清单(应包含制度名称、施行时间)及制度文件;
(12)办理破产案件及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数,附人民法院裁定书或决定书、破产企业的性质、标的大小、债权人数的多少、财产分散程度、是否存在债务人配合财产隐匿等难容程度的说明;
(13)办理破产案件年限;
(14)管理人办理案件个案考核表;
(15)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三、本公告所指新申报机构是指破产管理人类(机构注册地为湘西自治州)、工程造价类、会计审计类、工程质量类、产品质量类、资产评估类、房地产评估类、知识产权类、保险公估类、农林牧类等。
四、机构注册后请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并提交给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审核。
五、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申请入册的机构应具备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入选基本条件,所需资料按目录编制,所有原件需高清扫描,制作成PDF文件(附件一至附件五另附WORD文件),文件命名为xx公司入册申请及考核材料。
材料提交邮箱:********@qq.com">********@qq.com,另需提供纸质资料一份,存档备查(邮寄即可)。
时间:2024年4月9日17:30前
地点: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科(1013室)
联系人:高海龙 艾金萍
联系电话:0743-*******
标签: 入册机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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