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石河子开发区交通设施电子系统招标公告
2016年石河子开发区交通设施电子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2016年石河子开发区交通设施电子系统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石河子高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6年石河子开发区交通设施电子系统项目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南区、北工业园区、新材料产园区
2.3 建筑规模:/
2.4 结构类型: /
2.5 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 计划工期:日历天数 50 天 ,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 设计施工 招标的范围如下:
本次招标范围为2016年石河子开发区南区、北工业园区、新材料产园区的道路监控及违法抓拍系统、信号灯综合控制系统、闯红灯抓拍系统、卡口系统(含测速)、后台配套接入设备、备品备件等所要求的设备、材料以及施工(包括设备安装调试、设备检测、指导、竣工验收、人员培训和保修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外区安防资质和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防协会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3.3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区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 专业 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其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且具有独立的、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资格,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标能力;
3.5投标人如不是具有出租光纤网络资质的运营商,则需要提供由石河子市本地通信运营商出具的承诺书。
其中3.2条或3.3条满足其一即可。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设计施工一体化综合评估法
5.投标文件必须符合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新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新建标[2016]2号)的要求。
6. 投标报名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5 月 17 日至 2016 年 5 月 23 日,下午 2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报名。
6.2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运营商承诺书、售后服务机构资料、建造师资格证、外地企业进疆备案册、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国家权威机构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鉴定证书或检测报告。(携带复印件四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企业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6 年 月 日至 2016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6:00 时至2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售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7.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8. 发布公告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河子高新区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
地 址: 石河子市
联 系 人: 杨长根
电 话: 137*****677
邮 编: 832000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 号:
网 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河子市33#小区64幢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李姣 刘佳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6年 5 月 17 日
标签: 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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