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北片厂区建设工程总承包
东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北片厂区建设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 | 东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北片厂区建设工程总承包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东阳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宁东路311号 联系人:俞丹亚 电话:135*****011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阳市 联系人:张晶 电话:182*****178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范围: | 本工程为东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北片厂区建设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图纸报审和优化(含专项设计、深基坑设计等所有内容))、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全部勘探、测绘等辅助工作(除业主单位已委托实施外),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含单机调试、联合试运转、污泥接种及系统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指导运营(一年)、质量保修、出水水质达标等服务,包含邻里中心、所有临时设施建设,并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评审等所有工作和费用(涉及政府收费的,依据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约定由发包人支付的,不在此列)。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投标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处理标准,要求向招标人提供合格工程,同时必须对处理系统的能力、效果、运行成本给予实质性的保证。 | ||
招标规模: | 标段(包)划分: | 1 | |
标段(包)名称: | 东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北片厂区建设工程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A******08900071*****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267,914,577.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③、④资质或②、③、④资质或组成联合体;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牵头单位对应资 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 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项目配备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为: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工程或暖通工程)资格(以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1月、2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以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1月、2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除设计负责人之外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须分别持有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一级建筑师资格(以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1月、2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③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或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以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1月、2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④安全员不少于3人,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类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市政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和技术负责人均为本单位职工(以本单位缴纳(2024年2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目前未在规模超过200万元的其它工程项目(含预中标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拟派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入库的本单位人员。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是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允许兼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双方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不得变更。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本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加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3.4 投标人(施工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业务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并注明可用于投标。3.5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并在有效期内或提交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3.6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浙江省外投标人(设计企业)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并在有效期内或提交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3-29至2024-04-30,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4-30,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金华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 ||
行政监督机构: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9-******** |
信息来源: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4-03-29 |
标签: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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