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国际多式联运港有限公司智慧运营信息平台招标公告
湖北交投国际多式联运港有限公司智慧运营信息平台招标公告
湖北交投国际多式联运港有限公司智慧运营信息平台
招标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国际多式联运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湖北交投国际多式联运港有限公司智慧运营信息平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国际多式联运港有限公司智慧运营信息平台
1.2招标编号:HBJT-JTLY-*********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环湖路66号。
1.4项目概况:湖北交投国际多式联运港有限公司智慧运营信息平台建设,包括仓储业务管理子系统、仓储-移动端子系统、仓储-微信端子系统、ATM自助换单子系统、仓储-客户协同平台、仓储-财务管理子系统、主数据系统、物联网中台及仓储智能化应用、园区供应链服务、物联网仓储监管、信息化数控中心、军民融合需求、园区换单室改造及满足上级集团大数据中心对接并且后续支持拓展智慧园区、供应链金融等中台生态体系内容;同时按照郑商所要求进行仓库道闸、地磅、监控改造配套硬件采购及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验收、交付、运维等。
1.5招标内容及范围:湖北交投国际多式联运港有限公司智慧运营信息平台建设,包含但不限于:1、按照招标人需求完成智慧运营信息平台建设,保证按时上线运行;2、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系统开发、配套硬件釆购及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验收、交付、运维等全部服务内容;3、完成换单室的改造;4、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和换单室的改造提供2年免费维护、维修服务,硬件按照产品实际质保期执行。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开工时间为2024年4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8其他:系统应具备足够的可移植性,当甲方后续有其他物流园项目时,该系统主要模块应具备直接复用的可能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2.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开发接口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名,且承担平台信息化及配套硬件采购安装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改造施工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XXPT-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3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3.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09时30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4.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北交投国际多式联运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环湖路66号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方式:159*****59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游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2、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平台信息化及配套硬件采购安装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上述(1)中资质要求,承担改造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上述(1)、(2)、(3)中资质要求。
3、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
同时具备: (1)近5年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大宗商品智慧云仓或供应链建设项目业绩。 (2)近3年承担过1项建筑装饰装修项目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 |
注:
1、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业绩要求。
2、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平台信息化及配套硬件采购安装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上述(1)中业绩要求,承担改造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上述(2)中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如仅承担勘察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仅认可其勘察设计业绩,不认可其施工业绩。
3、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4、“近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近3年内担任过1项大宗物资仓储管理系统的项目负责人。 |
施工项目经理 | 1 | 近3年作为项目经理或装饰装修分项负责人主持过1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身份证、相关证书(如有)的扫描件;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附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及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及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标签: 智慧运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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