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爆装备招标公告

排爆装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排爆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谈单位具有国家或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文件;(3)应谈单位若为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商授权函;(4)应谈单位在上海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排爆装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PCMET-16609J412)

3、预算编号:00-16-2477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排爆服 1套搜爆服 2套防爆毯 4套

5、交付地址:上海市公安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交货

7、采购预算金额:690000(国库资金:69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5-1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5-23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4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5 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6 制造商授权函(原件,扫描上传);7 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6-05-30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6-05-30 09:3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2、谈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各投标单位带好笔记本电脑和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竞谈。

七、其他事项

各应谈单位在操作线上项目时,碰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电话:***-*********16206*5。现场报名及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在线上报名截止后,于2016年05月18日起至2016年05月19日带好网上上传的相关书面文件(包括原件)至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领取招标文件及交纳标书费,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未经现场报名验证的投标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装备处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武宁南路128号 地址: 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邮编: 200000 邮编: 200120
联系人: 段雪生 联系人: 鲍伟平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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