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中心供气系统升级改造设计服务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中心供气系统升级改造设计服务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中心供气系统升级改造设计服务项目以综合评审比选方式进行院内采购,现发布其公告信息,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项目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中心供气系统升级改造设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依照公告要求完成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中心供气系统升级改造设计服务项目。根据各楼栋的用气需求,结合医院现状及实际条件,合理规划设计液氧站、负压机房、空压机房,供气管道设计至各栋建筑各楼层的阀门。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置方案设计、施工图纸深化设计、施工图纸审查,设计交底、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提供协助工程报建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相关服务工作。
三、最高限价
15万元。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率计价。
四、服务经验及资质要求
4.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4.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具有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资格。
五、项目说明及总体要求:
5.1项目背景:我院现有1号楼(门诊楼)、2号楼、3号楼、4号楼及新荣军大楼等5栋医疗相关用房。现有的供氧、负压、空压系统过于老旧,根据院业务发展情况,规划于2024年对现有中心供气设备及管道进行升级改造,以充分满足用气需求,新的氧气源拟采用液氧贮罐,项目总投资约360万元。
5.2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5.3供应商需提供从报建到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服务。
5.4各栋建筑病床数量详见附表。
六、设计技术标准
6.1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广州市关于工程项目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6.2投标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时,应征得甲方或甲方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6.3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了新的技术标准,则投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开展工作。
七、报价表
备注:投标人应提供单价下浮率及设计工作总报价,价格评分以总报价为评分依据。
八、提交文件内容
(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为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广东省中介服务超市资质截图。
(5)相关设计资质证明。
(二)已落地的同类项目设计业绩。
(三)提供项目报价表(报价应包含人工、税金等)。
(四)初步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各楼栋的用气需求,结合医院现状实际条件,合理规划设计液氧站、负压机房、空压机房,管道设计至各栋建筑各楼层的阀门(不含楼层内的支管与设备带终端);针对整体方案,提出与之相匹配的、合理的总预算价格(应提供预算依据或附其他成功案例资料);设计服务费用。
(五)投档文件应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司印章。
备注:上述文件应提供纸质文件1份及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存储设备应使用U盘,且不予退还,如未提供电子文档存储设备,报价视同无效。)
九、递交报价文件
1、递交的文件资料需做好密封处理并在投标文件内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16:00前递交至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粤民大厦1812房,联系人:丁女士,电话:020-********-2688。
3、技术服务参数咨询人:罗先生,电话:020-********-2623。
附件:1.评分标准2.各栋建筑病床数量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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