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大数据能力提升建设交流公告
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大数据能力提升建设交流公告
根据河南农商联合银行IT建设需要,现邀请大数据能力建设相关的实施厂商参与技术交流,着力提升我行大数据服务能力,为数据应用不断深入打下基础,请符合条件厂商积极报名参加。
一、交流背景
为深入了解大数据服务厂商的数据平台产品服务能力,确保达成我行数据服务能力提升目标,启动本次技术交流。
二、交流目标
为切实提升数据驱动业务发展的能力,整合全行数据资产,充分释放数据要素潜能,打造科技赋能、数据驱动、业务联动的企业级大数据服务能力中枢,积极助力我行业务创新发展,助推数字化转型,本次交流目标如下:
(一)增强数据平台服务能力。采用湖仓一体、流批融合一体等新型技术架构建设数据架构更合理、数据管理更容易、数据时效性更高、数据应用更便捷的数据平台,实现内外数据的统一汇聚、共享、交换和应用,提供数据跑批加工、数据分析挖掘、数据批量和实时查询等服务,支持HTAP、OLAP和OLTP不同使用场景数据应用。
(二)打造面向场景化自助消费的“数据即服务”能力。结合业务需求、用户需求、大数据技术和我行实际特点,构建合理的数据模型,提升数据处理性能和数据获取的便捷性。将数据服务封装为产品,利用可视化数据服务配置降低用户使用数据的门槛,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数据服务研发运营质效,加速数据价值流动,满足用户灵活多样的消费需求,实现数据生态服务敏捷自助,数据随用随取。
(三)提升数据赋能业务发展的能力。深化大数据技术应用,以营销、内控、风险、产品、客户和渠道等领域的线上化、智能化、数字化需求为输入,构建数据驱动的业务创新模式,持续拓展大数据实时分析应用能力,提升数字化应用水平,弥补当前数据应用深度和广度不足的短板,快速推进数字化转型。
三、交流内容
本次交流主要围绕大数据能力提升建设交流,要求厂商提供大数据能力提升整体决方案、实施方案、实施路径、同业案例等内容,主要包含:
(一)数据底座平台建设。体现基于湖仓一体、流批一体数据底座建设方案,根据我行实际情况,简单评估现有大数据平台能力,并提出改进意见,提供数据平台集群规划设计、实施方案和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方案,历史数据平台建设方案,配合重要关联系统(如分布式核心等)改造方案等。
(二)数据中台工具体系建设。包含数据采集、数据开发、数据运营、数据服务、数据调度、数据可视化、数据门户、外部数据管理等工具建设,提升数据业务化、数据服务化和数据管理等能力。
(三)数据模型完善。提供合理的数据架构和数据分层模型设计方案,支持基于各类业务数据的在线查询、汇总统计和分析,实现数据统一管理共享使用。包含公共数据中心及萃取数据中心、模型实验室等内容,提升数据分析挖掘能力,缩短数据批量任务流程,可更快速便捷地使用数据。
(四)数据应用建设。围绕客户营销、风控和经营管理等方面,提供数据应用建设方案和最佳实践等。同时面向营销、风控数据资产管理、运营和评价等,提供详细解决方案,以及所需外部数据引入建议方案。
(五)大数据灾备体系建设方案。随着数据要素市场化和数据资产入表等政策不断推动,大数据平台的重要性逐步提高,提供数据平台灾备体系建设规划及方案。
(六)公司服务能力。包含大数据能力建设有关研发、运维人员,所使用产品的发展及规划等,大数据能力提升配套的底座、工具组件及采用的技术栈,如开发工具,运维管理工具和数据迁移同步工具等,已上线的同业案例分享。
(七)根据厂商经验,建议的其他需注意事项。
四、交流要求
(一)推荐适合数据底座产品,及产品所需的硬件资源、网络设备等配置。
(二)针对本次交流目标及内容,逐一回应,不得遗漏,提供建设方案,如涉及数据底座、BI工具等第三方产品,应同时邀请参与交流。
五、企业资质要求
(一)报名厂商应为原厂商,不接收代理商报名,厂商
数据类人员规模不低于200人。
(二)报名厂商具有ISO9001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软件能力成熟度达到CMMI3及以上。
(三)具有至少两个在国内省级以上商业银行实施的同类项目成功案例,及三年以上服务经验,案例证明材料需提供体现项目内容的合同部分。
(四)经营状况良好,有持续开展产品研发升级和持续服务能力。
(五)报名厂商需携带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厂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2.产品认证相关证书;
3.产品知识产权或著作权证书;
4.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经营情况证明;
5.案例证明资料。
注:以上五项查收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其他说明
(一)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5日,工作时间内(09:00-17:30,公休日除外)。本时间段内,符合条件的厂商均可报名,具体交流地点和持续时间将视厂商报名情况及我行工作情况另行告知。
(二)报名厂商需在4月15日前将脱敏后交流材料提交到联系人邮箱。材料审核通过后,安排具体交流时间,报名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农业东路99号。
(三)未参加本次交流的不能进入下一轮选型,参与本次交流报名不确保一定进入下一轮选型。
联系人:刘先生 0371-********
牛女士 0371-********
邮箱:hnnxshujuzu@126.com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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