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湾片区启动区劳务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5月-2025年4月招标公告

聚龙湾片区启动区劳务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5月-2025年4月招标公告

聚龙湾片区启动区劳务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5月-2025年4月)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新荔城拆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聚龙湾片区启动区劳务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5月-2025年4月)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告,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CZZB2024-001

二、招标项目名称:聚龙湾片区启动区劳务服务外包项目(2024年5月-2025年4月)

三、项目标的: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招标限价

劳务服务外包

1项

人民币*******.46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报价超过最高招标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参与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6.已办理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 3 月 30 日至2024年 4 月 3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登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及表上所要求的资料(附件一)(一份)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 4 月 19 日10时00分00秒(注:9时30分00秒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22号412房)

九、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 4 月 19 日10时00分00秒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22号412房

十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22号412房

招标人联系人:黄工

电话: 020-********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光复中路293号四楼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

报名资料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核对情况

双方签名确认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2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核对原件

4

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复印件

核对原件

注:

1、本表“核对情况”栏及“双方签名确认”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核对情况”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填写(要求提交原件的,应填写“已提交”或“未提交”;要求核对原件或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的信息的,应填写“一致”或“不一致”,且填写“不一致”的须注明差异的具体内容),并由投标申请人以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在“双方签名确认”栏中共同签名确认。

2、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3、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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