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大学废旧物资处置公告
江苏海洋大学废旧物资处置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实验台、炊具设备、实验设备、电脑桌椅等废旧物资处置
2.招标编号:GZ*******
3.资产情况:
资产类别 | 存放地 | 备注 |
实验台、炊具设备、实验设备、电脑桌椅等废旧物资 | 苍梧校区、通灌校区 | 以招标公告附件明细单为参考,持查看通知单到现场查看标的物。 |
4.报废资产处置要求:
(1) 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废旧物资的拆除搬运及现场清理工作。
(2) 中标单位必须按照资产处置单位相关规定进校作业并服从工作安排。
二、招标公告及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日上午10:00前。
三、投标人资质、提供材料及报名办法
1.投标人资质、提供材料:
(1)投标人须为企业单位,具备废旧物资回收资质,不接受个人投标。
(2)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注册时间在六个月以上。
(3)法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须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与法人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出具证明前六个月缴费情况)。
(4)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联系电话。
(5)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办法:
有意投标的单位,按以上要求将材料装袋密封,注明投标单位,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江苏海洋大学兴海楼309室。经评委查验投标材料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竞标环节。
四、现场查看标的物及竞标时间
1.现场查看标的物:2024年4月3日上午10:30---下午4:00,每单位只许一人持“查看通知单”到相关单位查看标的物。
2.竟标时间:2024年4月3日下午4:10,兴海楼302室。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1.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2.在以前参与江苏海洋大学投标活动中有欺诈等不诚信行为的单位。
3.在已公开招标项目中,无合理原因中途放弃的单位(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记录为准)。
4.在以往投标过程中,有随意吵闹、争吵、谩骂,拒不服从学校规定管理的。
六、评标办法及注意事项:
1.2024年4月3日下午4:10。由本次招标单位发放报废资产处置报价单,高于残值评估价格且报价最高的单位中标,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通知中标单位到学校财务处(苍梧校区文渊楼105)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0元)及中标款,签订废旧物资处置搬运合同。若最高报价低于废旧物资残值评估价格,则进行第二次招标,直至达到或超过残值评估价为止。
2.若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或有违反招投标规定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为缴纳学校的违约金;如未按规定时间搬运出校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待搬运工作全部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退款手续。
履约保证金、中标款缴纳信息:
用户名:江苏海洋大学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苍梧支行
七、项目联系人、电话:杨老师********
八、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按废标处理,同时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的行为:投标单位之间订立价格同盟或者由其中1家真正控制其他参加投标单位的。
2.投标单位在竞标过程中,随意吵闹、争吵、谩骂,拒不服从学校规定管理的。
3.中标单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任何形式行贿或私自宴请参加招投标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吃饭、娱乐的。
4.中标单位擅自变更的。
5.搬运过程中发生分歧,采取中途撤出现场或者组织人员到学校采取堵门、围攻等非正常手段迫使学校满足其条件的。
6.以其他方式损害学校利益或者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其他要求:
1.招投标文件是《搬运协议》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发布方的各项要求和“法律责任”。
3.中标单位对于付款、违约责任等事宜确认清楚。
4.中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把废旧物资搬运出校,否则若出现物资遗失、破坏等现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5.中标单位在完成规定的搬运现场工作中,若对学校财、物造成人为破损,用履约保证金按价抵赔,多退少补;搬运工具由中标单位自带,搬运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负;中标单位完成搬运工作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负责垃圾清运。
江苏海洋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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