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025年3月顺德区水环境跟踪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4月-2025年3月顺德区水环境跟踪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2024-04-08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业主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4月-2025年3月顺德区水环境跟踪监测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 采购项目编码
  • 项目规模

    投资额(¥600,000.00元)

  • 所需服务
    检验检测服务
  • 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一)对67条已验收城乡黑臭水体开展监测,出具监测报告。1、监测点位:每条水体设置上、中、下游3个断面;2、监测项目:溶解氧、氨氮、透明度共3个项目;3、监测频次:每月开展抽测,每季度全覆盖监测一次。 (二)对已验收条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测(2024年108条河涌,2025年138条河涌),出具监测报告。1、监测点位:每条水体设置上、中、下游3个断面;2、监测项目:溶解氧、氨氮、透明度共3个项目;3、监测频次:每月开展抽测,每季度全覆盖监测一次。 (三)对未验收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测(2024年44条,2025年14条),出具监测报告。1、监测点位:每条水体设置上、中、下游3个断面;2、监测项目:溶解氧、氨氮、透明度共3个项目;3、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一次。 (四)对水质情况进行分析,编制月度、年度分析报告。(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一)申请单位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单位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合法单位,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CMA证书,且认证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的监测内容; (三)申请单位应具备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以及水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的服务能力。 查看资质等级树
  • 其他要求说明:
    项目要求 (一)检测服务要求 1.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采购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2.特殊情况:如果因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影响,导致无法按规定时间进行采样,服务单位应及时与采购人进行沟通,重新安排监测计划。 3.留样:分析完成后的留样由服务单位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统一保存,并在保存有效期后清理失效样品。 4.检测报告报送 (1)报告编写:检测报告应经报告编写人、报告审核人、报告签发人三级审核后,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后,才能对外发送和上报。 (2)报告及原始记录:服务单位所出具的正式报告内容应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或《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2018)的要求,按要求填写和保存原始记录,以备采购人有必要时到实验室抽查。 (3)报送时间:检测结果于当月20日前按正式报告格式报送采购人,同时报送电子版。 5、项目的检测方法(检出限):采用方法必须通过国家或广东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6、质量控制要求:质量控制原则上应符合《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要求,且原始记录应体现质量控制内容。 7.按要求在“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监管系统”录入有关监测信息内容。 (二)分析服务要求 1.熟悉了解顺德区水质情况,现场采样时要对采样点现场情况做好记录,编写的分析报告,应符合技术要求,能充分反映监测工作及成果。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黑臭水体、湖泊和河涌水质类别判定、综合污染指数、达标率统计、与历年监测数据对比分析,得出水质变化原因并提出水质改善工作建议。 2.按采购人要求,配合采购人做好水质考核工作和河涌整治相关工作,对采购人提供的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3.每月水环境水质状况分析报告于本月底前报送采购人,2024年度分析报告于2025年2月底前报送采购人,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其他要求 1.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具备的技术能力;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运行管理服务。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具备环境监测及分析等环保保护相关工作的服务能力,本项目所涉及的环境监测相关工作均要求由服务单位自行完成。 3.应为采购人组建一支完整的、专职的监测工作人员队伍,并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环境监测专项工作人员的组建。 4.应确保环境监测专项工作有效开展,不得擅自变更相关管理人员的配置;如果相关管理人员表现不称职,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单位及时进行更换。 5.应确保在每个月的15日之前完成采样任务,20日前出具月度检测报告报采购人。 6.服务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对环境监测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从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合理性等方面对报表实行质量控制,并实行三级审核,即监测人员审核、相关部门内部审核、上级环保部门抽查核查。 7.服务单位应在采购人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严格对内河涌监测相关数据进行保密,不得做其它用途。 申请方式、时限及报名材料 (一)申请方式及时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申请单位可下载填写《顺德区水环境跟踪监测项目申请表》(见附件,纸质件一式两份),于2024年4月7日前将以邮寄(纸质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文件大小控制在20M内)方式送达委托单位(必须盖有项目单位公章),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截止时间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以4A格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提交一份: 1、顺德区水环境跟踪监测项目申请表及报价表(见附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资质、业绩证明、报价表等材料。
  •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 检验检测服务
    • 不分等级
    • 检验检测服务
      • 环境检测
  • 服务时限说明
    服务期限:2024年4月-2025年3月,为期一年。
  • 服务金额
    ¥600,000.00元 至 ¥540,000.00元
  • 金额说明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 有无回避情况
  • 截止报价时间
    2024-04-07 17:30
  • 选取中介时间
    2024-04-08 09:0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项目 水环境 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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