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测绘应急保障服务与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日常巡查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绍兴市测绘应急保障服务与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日常巡查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绍兴市测绘应急保障服务与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日常巡查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绍兴市测绘应急保障服务与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日常巡查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绍兴市测绘应急保障服务与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日常巡查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绍兴市测绘应急保障服务与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日常巡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是根据绍政办发〔2020〕10号《绍兴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应急保障预案》,我市应急测绘保障服务中心设在绍兴市勘察测绘院(原绍兴市测绘院),承担“负责提供日常测绘保障服务,建设与维护测绘应急数据库,管理及维护测绘应急装备,组织开展测绘应急演练”等职责;二是本项目承担单位需及时响应采购方需求,并具有完备的保密管理制度,该院作为我市基础测绘保障队伍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相应测绘资质,在地理信息保密安全及本地化服务方面优势明显。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第四条(三)相关规定:“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绍兴市勘察测绘院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绍兴市勘察测绘院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银春路389-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29日2024年04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 单亮

联系电话: 0575-********

传 真: /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9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绍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张婷婷

监管部门电话: 0575-********

传 真: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标签: 日常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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