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应山城区第一季度道路零星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应山城区第一季度道路零星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应山城区第一季度道路零星维修工程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
采购单位 | 广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广水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29日 18:0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0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水市滨河东路98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08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水市滨河东路98号 | ||
预算金额 | ¥5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22-******* | ||
采购单位 | 广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应十大道18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 07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汇应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水市滨河东路9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先生 0722-******* |
项目概况
2024年应山城区第一季度道路零星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水市滨河东路9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X-2024-CS001
项目名称:2024年应山城区第一季度道路零星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前河桥头小游园,5cm厚鹅卵石(五彩抛光)游道零星维修;
2、环城东路砼路面零星维修,辉盛大道及十长路华润门窗路口砼路面维修,杜家湾路砼路面维修,广安路、科技路、三环路等路段砼路面维修;
3、应山城区沥青路面坑槽修补15处;
4、凤鸣路、滨河路、应山大道、东大街等路段大理石砖(厚3cm)人行道零星维修;
5、广安路、航空北路、杜家湾路等道路彩砖零星维修,来仪路、大邦路、腾辉路及水岸星城旁等道路拉丝砖人行道零星维修,一河两岸马鞍桥桥头及人行桥桥头透水砖人行道零星维修,并对塌陷的检查井井口加固15座,对塌陷的方井井口加固:10座,拆除并更换球墨铸铁井盖十余套;
6、应山城区更换破损的砼路缘石,更换破损的砼树围20套,大理石树围9套,砼三合沟零星维修;
7、应山大道及滨河路前河桥头更换大理石路缘石;
8、应山大道及应广大道零星更换破损的大理石路缘石;
9、应十大道随能人民电器门前人行道塌陷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1.1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按照财库[2023]19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上的20%给予评审优惠。
2.1.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按照财库[2023]19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上的6%给予评审优惠。
2.1.3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2.1.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方案》和《广水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的通知》要求,中小微企业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到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申请路径为“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随州市广水市融资平台 (http:/111.47.173.88:999/guangshui/)”-供应商登录,登录后在“待选择采购订单列表”处选择需融资的采购合同,填写融资申请信息。
2.3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开展线上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实行无担保、无抵押贷款,并给与20%利率优惠。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利率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目前广水市已开通“政采贷”业务的银行有8家,联系方式如下:
邮储银行:张沛150*****618; 广水工行:应椠152*****966;
广水建行:程翔136*****898; 广水农行:王钧138*****003;
湖北银行:卢婉187*****520;广水中行:周友运189*****268;
广水农商行:王大伟159*****566;楚农商村镇银行:姚政同183*****676。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资质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至 2024年04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水市滨河东路98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水市滨河东路9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水市滨河东路9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处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应十大道187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0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汇应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水市滨河东路98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0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722-*******
标签: 零星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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