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潇湘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比选公告

永州潇湘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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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永州潇湘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
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永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永州潇湘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永州潇湘源城市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州潇湘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永州潇湘源
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
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人参加本次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州潇湘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
项目。
2.比选范围: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发行文件的编制、报批及发
行工作、与审批和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等全程发行及承销工作以及发
行人提出的相关工作内容。
3.项目情况:
序号 名称 发行总额 发行期限
1 永州潇湘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不超过
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不超过 10 年期(含 10 年期)
4.内容及要求:
(1)计划时间要求:2024 年 8 月 15 日前完成。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申报、发
行费用均由中选单位自行承担(除比选人自身原因及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等特殊情况外)。
发行单位确定第二名、第三名为备选机构。若与中选单位终止合同,发行单位有权与第二名
备选机构签订合同;若与第二名备选机构终止合同,发行单位有权与第三名备选机构签订合
同,不再重新比选。
(2)债券利率和发行要求:
发行利率上限不得超过发行期间与比选人主体、债项评级等级相同、同类型产品发行的平均
水平,如果超过,发行人有权选择不发行。具体由永州潇湘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主承
销商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发行批次、时间及金额,由发行人在注册金额有效期内自
行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全额发行、分期发行。
(3)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4)承销费:年承销费率参选报价上限值为发行额的 0.2%/年以内(含 0.2%/年),具体以
中选费率为准。本项目的承销费包括其他费用(中选机构承担的其他费用包括:律师费等相
关费用,其中律师服务合同由发行人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中选机构有权推荐合作的律师事务
所)。如在合同有效期内没有发行成功,合同解约后,前期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中选单位自行
负责,比选人不予以支付。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其他组织资格并具有主承销非公开
公司债券资格的机构,熟悉公司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公司债券承销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金融许可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承销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信用记录的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具有相应的内部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未处于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整改、取消或暂停
业务的状态(须提供承诺书盖章原件);
4、参选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经营正常,提供查询
记录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由不超过 2 家具有承销资质的机构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参选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参选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比选,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参选申请,否则,与其相关的所有
参选申请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参选人资格要求;
(4)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就中选项目向比选人承担连
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
盖参选人公章。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2、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 年 04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4 月 08 日,每天上午 9:00—
12:00 时,下午 15:00—17:00 时。
采用现场报名获取的由参选人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
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承销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的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风荷
路苏通国际聚贤苑商铺 5 栋 107 号)进行报名购买比选文件。
3、比选文件售价:400 元,售后不退。
4、未按以上要求报名获取比选文件的,其递交的参选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五、参选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1)参选截止及比选时间:2024 年 04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
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2)比选地点(递交参选文件地点):永州市零陵区发改局六楼会议室(原零陵区粮食局)。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比选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参选保证金:
1、参选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元)。
2、缴纳方式:以银行电汇、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提交,要求在比选时间截止前从各参选人基本
账户转账并到账参选保证金托管账户,在进账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参选的项目名称
(或项目编号),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参选保证金。
3、参选保证金托管账号:
公司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云支行
账户:43050110409000000051
4、参选保证金退回时间:未中选的参选人所缴纳的参选保证金在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
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7 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
退回(注:组联合体参与比选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缴纳参选保证金的均认可)。
七、比选报名所需证件:
1、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二维码扫码查询,若不能提供原件或
复印件二维码不可查询,则视为递交原件不齐);
2、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包
括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3、按比选公告“第二、三项”中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八、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比选人:永州潇湘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 
电 话:17774660070(经本人同意公开)
比选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淑芳
电 话:17774699977(经本人同意公开)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苏通国际聚贤苑商铺 5 栋 107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潇湘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潇湘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女士
电 话:177746600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苏通国际聚贤苑商铺 5 栋 107 号
联 系 人: 黄淑芳
电 话: 1777469997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券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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